乘客自愿為砸壞的玻璃賠付300元,拒載的閩AT1834司機則被罰1000元
的哥拒載,將乘客的東西丟下車,乘客擋在車前,不讓車子開走,沒想到的哥竟然欲沖撞乘客。一位路過的市民看不過去,拎起電動車鎖砸向的士,擋風玻璃出現網狀裂縫。
這一幕于前天下午3點半左右發生在福州福新路陽光城大門附近。
前天下午3點半左右,市民張先生看到一輛車牌號為閩AT1834的出租車,停在福州福新路陽光城大門附近。突然,車里丟出幾個包,隨后從車上下來三名女乘客,其中一個乘客擋在車前,不讓車子開走。
“距離太遠,沒聽清他們說什么。”張先生說,三名乘客看起來情緒比較激動,和的哥發生了爭執,他只聽到“投訴”“交接班”等字眼。突然,的哥踩下油門,緩緩前進,而擋在車前的女乘客并沒有避讓。
“這太危險了,大家都在喊停。”張先生說,看到這種情況,圍觀市民都指責的哥這么做太過分了。“哐”的一聲,擋風玻璃上出現了網狀裂縫,原來,一個騎著電動車經過的市民看不下去了,將電動車鎖砸到了的士前擋風玻璃上。的哥立刻從車上下來,該市民趕緊離開。
昨日下午,記者向水部派出所了解此事,民警證實了張先生的說法。據民警介紹,車牌號為閩AT1834的出租車當班司機姓洪,當時稱自己要交接班,讓小陳等三名乘客下車。小陳等人分別在前后擋住了車子,的哥欲沖撞,被路過的市民小馬砸車。經過調解,小陳三人自愿替小馬賠付300元錢。
“該車的行為是拒載。”福州市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相關負責人說,這輛車牌號為閩AT1834的出租車屬于晉安出租車公司,該車的交接班時間是16:30—17:30,事發時間為下午3點多,不在交接班時間。昨日,交通執法支隊已經對該車開出了1000元的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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