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邊是畢業生拿不到畢業證,就無法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另一邊是,校方通知,要先提供頂崗實習報告以及“就業協議書或就業接收函”,才能發放畢業證。這……不是簡單的先有雞還是先有蛋的問題,省教育廳學生處副處長謝桂平表示,如果校方這么做,就是違規行為,“會堅決制止”。
湖南郵電職業技術學院日前有學生向本報反映,如果畢業班的學生找不到工作,不能向學校提供就業手續的話,畢業證就可能拿不到。該學院今年畢業的學生有1000余人,在采訪中,許多學生覺得校方此舉不公平。
學生訴苦:找不到工作,畢業證都可能拿不到
小文(化名)是該學院通信技術專業的學生,今年畢業。4月10日,班主任譚老師在QQ群里發布通知,要求畢業班同學在5月15日前辦理好離校手續,需上交畢業論文、頂崗實習報告以及“就業協議書或就業接收函”。《通知》結尾處強調,上述材料“缺一不可,否則影響畢業證的發放”。
學校的《通知》一發布,沒聯系到工作的同學急了。與小文同班的劉剛(化名)準備考公務員,根本就沒去找工作;有的同學準備和家人一起經商;有的則打算繼續深造。
“我學業合格,就應該發畢業證呀。”小文認為,學校的做法是片面追求畢業生就業率,“就業率高,招生就容易多了”。
暗訪學校:沒就業手續,畢業證辦不下
4月27日上午,記者來到湖南郵電職業技術學院暗訪。該校教務處的一名工作人員表示,這事歸學校招生就業處管。
在學校招生就業處,一名叫張繼宏的工作人員表示,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時,必須提供就業協議書或畢業生接收函。張繼宏肯定地說,不提供就業手續,畢業證就拿不到,“沒有就業手續的話,很多手續都辦不了,必須所有手續辦完才能拿畢業證”。
可不可以先領畢業證,找到工作之后再提交就業手續?張繼宏立即表示否認:“你手續沒辦完,怎么拿得到畢業證?”
省教育廳:這種做法堅決不允許
學校可否以學生不提供就業手續為由,延遲或不辦理其畢業手續?“這肯定不允許。”4月27日下午,省教育廳學生處副處長謝桂平明確表示,這是違規行為,“學生辦理畢業證,只要符合學籍管理的規定,獲得相應學分就行”。
在了解相關情況后,謝桂平撥打了湖南郵電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處長何超的電話。“他說可能是學生誤解了,學校從沒扣過學生的畢業證。”謝桂平向記者轉達了何超的解釋:要求學生在辦理畢業手續時提供就業手續,是為了便于學校的跟蹤管理。
謝桂平表示,如果學校在為學生辦理畢業手續中存在違規行為,“我們會堅決制止”。
[鏈接]就業率抽查要看協議書或接收函
記者從湖南省大中專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了解到,根據省教育廳2004年下發的相關文件,畢業生就業率由各院校統計并上報,省就業指導中心進行抽樣核查和監測。在就業率統計中,畢業生的就業協議書或用人單位接收函是重要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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