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鹽城4月23日電 一男子酒后駕車致人死亡,后逃離事發現場,其妻為幫助丈夫逃避責任,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頂罪,結果聰明反被聰明誤,夫妻兩人均獲刑。23日,江蘇大豐市人民法院依法分別判處兩人相應刑罰。
2013年3月19日晚上11時,張某酒后駕駛轎車行使至大豐市區健康東路路口時,與迎面騎電動自行車的劉某相撞,致劉某當場死亡,隨后張某逃離現場。張某的妻子周某得知丈夫酒后駕車肇事致人死亡,為不讓丈夫獲罪,便冒名頂替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稱肇事車輛是自己駕駛的。后經公安機關細致調查,發現周某口供有多處前后不一致,遂判定肇事者另有其人。在公安機關教育下,周某才如實供述了肇事者為丈夫張某,她是為丈夫頂罪。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違反交通安全法酒后駕駛機動車輛行駛于道路,致使迎面騎電動自行車的劉某死亡,負事故的全部責任,且肇事后逃逸,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依據《刑法》相關規定,遂判處3年零六個月有期徒刑,并賠償受害人相關損失;被告人周某明知他人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證明包庇,其行為已構成包庇罪,依據《刑法》規定判處拘役3個月。(完)
(原標題:丈夫酒后駕車致人死亡 妻子自首頂包雙雙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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