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爵斌撩起褲腿,露出腿上的傷口。
原標題:鄉村醫生30年洗冤路
他“獲罪——平反——再獲罪——再平反”,真正的“拐子”仍未抓獲
今年春節是59歲的周爵斌近30年來過的唯一一個安心年,他特意在家門口貼了副門神辟邪。這位“赤腳醫生”過去30年的遭遇,就像一部大片,“被判刑——被平反——再被判刑——再被平反”,在過山車般的節奏里,昔日的青年如今已成了兩鬢斑白的老人。
幸運的是,“大片”的結局是光明的,周爵斌最終獲得了清白,他買了串長鞭炮在樓下噼里啪啦地鬧騰了10分鐘,淚水從他捂著臉的指縫中流下。
周爵斌1954年出生于四川達縣一個中醫世家,他跟父親學中醫,從衛校畢業后成了一名鄉村醫生。再后來,他進入河市公社醫院。
火車“偶遇”一男兩女
周爵斌的悲劇,源于30年前的一封求助信。
1982年初,一封來自山東聊城的求助信打破了達縣公安局的平靜,時年20歲的達縣女子王桂秀在信中稱,她被一名叫“李木匠”的男子販賣到聊城一戶農家為妻;一同被拐賣的,還有她的同學李勝秀。
公安部門立即安排解救,王桂秀當時已懷孕,但仍堅持要回四川老家;李勝秀則愿意在當地安家落戶。另一方面,達縣公安部門對拐賣案展開了調查,據查,王桂秀、李勝秀的同學冷芬于1981年8月10日把人販子“李木匠”介紹給她們,但“李木匠”的真實姓名、工作單位、住址等信息均無從查找,唯一能與他扯上關系的,便是冷芬的舅舅周爵斌。周爵斌說,他與李木匠是“點頭之交”。1981年6月,兩人在達縣中醫學校進修時結識,李木匠聲稱自己是達縣人,但周爵斌認為他說的是川西口音,像是成都那邊的人。
當年8月,周爵斌在去武漢的火車上偶遇李木匠,李木匠帶著兩個小姑娘——王桂秀和李勝秀,他說他這是帶她們“去河北找工作、找男朋友”。巧的是,李勝秀是周爵斌外甥女的同學。周爵斌此行的目的原本是探母,但李勝秀說她沒出過遠門,提出讓周爵斌送她一程,周爵斌執拗不過,最終隨那三人來到了山東聊城。
在聊城停留幾天后,周爵斌返程,李木匠給了他500元,周爵斌說,直到被抓捕時,他才知道李木匠將兩位少女賣給了茌平縣的兩戶農戶為妻,共賣得3250元。
“偶遇”還是“同謀”?
事發后,李木匠人間蒸發,王桂秀、李勝秀證實她們是在火車行至湖北襄樊(今襄陽)時才與周爵斌相遇,對于李木匠將二人賣給聊城農民,周爵斌并不知情。因而,達縣警方決定尋找李木匠。
但時值“嚴打”風,王桂秀、李勝秀被拐賣案在達縣成了轟動一時的大案。當年11月,周爵斌以涉嫌拐賣人口罪被捕。
周爵斌吃了不少苦頭,此前一直聲稱他并未參與拐賣的王桂秀、李勝秀改了口,詳盡描述了她倆如何被周爵斌和李木匠二人從村里騙走,騙上火車,隨后被拐賣到山東。李勝秀要求周爵斌帶她去河北找工作,三人到山東聊城后,李木匠將王桂秀介紹給張某,張某的妹夫給了周爵斌1750元,周爵斌把錢交給李木匠后分得500元。此后,李木匠又以1500元的價格將李勝秀賣給另一位農民,周爵斌從中獲得50元好處費。
周爵斌堅決否認參與李木匠販賣人口的勾當;他承認收過李木匠500元,但這些錢是李木匠此前欠他的藥費。但是這樣的解釋未能過關,1984年1月,達縣法院以拐賣人口罪和詐騙罪,判處周爵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追回全部贓款、贓物”。
平反再入獄
服刑期間,周爵斌堅稱自己無罪多次申訴,1989年4月,達縣法院以周爵斌犯拐賣人口罪、詐騙罪改判他有期徒刑四年。周爵斌出獄后覺得憋屈繼續申訴,1991年,達縣法院認定周爵斌“不構成詐騙罪,拐賣人口情節輕微,免于刑事處分”。但他仍繼續申訴,1996年,達縣法院最終宣告周爵斌無罪。
出獄后,周爵斌發現外面的世界變了。他被捕那年,妻子已懷孕6個多月,她覺得丈夫是個犯人不光彩,所以打掉胎兒,離他而去。父親因為他“不爭氣”,而被“活活氣死”。出獄后幾乎沒有人愿意跟他說話。
周爵斌對這些習以為常,他依舊操持老本行給人看病,1999年,他調到達州市公安局戒毒所工作。
天有不測風云,2004年有人向省領導反映周爵斌是勞改釋放人員,他進入公安隊伍有問題。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周爵斌案進行了調查,并決定提審。最終,法院認定存在刑訊逼供,但再次以拐賣人口罪判處周爵斌有期徒刑兩年。時隔多年再度獲刑,周爵斌的老母悲痛欲絕,不久在家中跌倒而死。
終獲清白:
偵查階段存在刑訊逼供
“在我們這樣的小地方,清白比命都重要,我不能背這樣的黑鍋。”周爵斌始終未放棄申訴,終于,2007年底,全國人大內司委指示最高法院對該案進行復查,但2008年8月最高法院派員到達縣法院調取案卷時,卻發現周爵斌的卷宗“不見了”。周爵斌再次申訴,達州中院及達縣法院組織查找卷宗,2012年6月28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決定再審此案。
四川省高院查明,王桂秀、李勝秀、冷芬等人2004年所作的陳述和證言均否認周爵斌拐賣人口,偵查階段確實存在刑訊逼供,且李木匠至今未歸案,對周爵斌的“犯罪事實”都是有罪推定。
這一次,王桂秀、李勝秀兩人再次改口。王桂秀告訴記者,當年在到了山東聊城后,李木匠帶來一名40多歲的男子給她“介紹對象”,她不同意,李木匠便找周爵斌做她的思想工作,周爵斌一口回絕。李木匠又介紹了張某,她表示同意。后來她才知道自己是張某用1800元買的。李勝秀也向法院坦承自己當年作了假口供,周爵斌并未拐賣她。達縣公安局民警黃一友證實存在刑訊逼供。
2012年12月,四川省高院作出判決,“周爵斌拐賣人口罪證據不足,撤銷原審判決,周爵斌無罪”。
昨天,記者致電達縣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案件過去太久了,當年辦案的法官都已離開原來的崗位或退休,該案是否屬于冤假錯案“現在還不好說”,“是否啟動錯案追究程序,還要等上面的通知”。
(記者 肖歡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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