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徐州37名“老賴”被限制高消費
新華網南京4月1日電 記者從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近日依法向37名被執行人發出限制高消費令,責令其自公告發布之日起一年內不得有限高令中規定的高消費行為。
這些被執行人均長期躲避債務、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最高的未履行款達1000萬元,最少的也有一萬多元。相關公告已張貼至當地民航機場和高鐵火車站的醒目位置。
據介紹,今年以來,徐州兩級法院建立了全市法院未實際執結案件被執行人名錄,對歷年來未完全履行義務的當事人,建立案件和當事人臺賬,定期對上述被執行人財產情況進行集中調查,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分期分批對未完全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在當地報刊、網絡、電視等公眾媒體公開曝光,限制其高消費。并對進入被執行人名錄的當事人,啟動聯動措施,將被執行人名錄與房管、土地、銀行、建設等20余家聯動單位信息共享,讓不自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老賴”無處可躲,促使其主動履行義務。 (記者陳剛)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