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晚,三名青年男子被發現死于東莞萬江金龍街興隆旅社內。曾進入事發現場的目擊者稱,死者均倒臥在房內,身旁有木炭燃燒后的殘留物,窗戶縫隙被膠布密封,房門縫隙被濕毛巾堵死。警方初步認定三人系集體燒炭自殺身亡。
昨晚,東莞警方通過進一步調查了解到,該起自殺案件共涉五人,分別來自不同地域,均因生活不如意產生自殺念頭,遂相約來到東莞自殺。其間,有兩名男子在思想斗爭后感覺還不想死,于是中途離開。
雙人房內 橫躺三尸
興隆旅社是由民房改造成的簡易四層小旅社,短租房日租金大約20—80元。該旅社一名女員工介紹,出事的三名男青年本月23日晚間入住,登記時只預付了當日租金。至前日傍晚,三人既沒退房又未續租,于是旅社老板親自上門催租??衫习孱l頻敲門,房內也無人應答,于是他掏鑰匙開門,發現房門已被反鎖,且房門縫隙內涌出一股臭味。老板預感情況不妙,當即報警并破門而入。
上述女員工在破門時目睹了房內情景。她描述,在旅社三樓一間雙人房,房門內側被電腦桌頂住,房間空地留有明顯的木炭燃燒的殘留物。三名男青年衣著整齊,倒臥在房內,任人搖喚也無回應,隨后趕到的醫生證實他們已經死亡。該員工還透露,當時雙人房的窗簾被拉上,窗戶縫隙被膠布密封,就連房門的縫隙也被濕毛巾堵死。
現場認定 燒炭身亡
事發現場令旅社上下人震驚。上述女員工稱,若是自殺,事發前并沒有注意到死者情緒低落。若是他殺,兇手又是怎么逃出如此嚴密的房間呢?她隨即聯想到,事發當日共有五名男青年一起登記入住出事的雙人房??墒掳l后,另外兩名男青年不見蹤影。
東莞市公安局主管刑偵的副局長李灼華親自負責此案。當晚11時許,警方通過尸檢等現場勘查手段,確定三名男子死于燒炭產生的一氧化碳中毒,排除他殺可能。不過,該案還涉及另兩名男子的說法,引起警方高度重視,警方隨即以此為突破口展開調查。
買完炭爐 改變主意
昨日凌晨,通過通宵作戰,東莞警方成功地在常平、東城找到另兩名失蹤男青年。他們供述,五人是在日常聯系中認識的,由于工作艱辛、生活不如意等原因,都產生自殺念頭,可又缺乏獨自面對死亡的勇氣,于是相約來到東莞,謀劃集體自殺。
兩人交代,本月23日下午,五人在東莞市汽車總站匯合以后,臨時決定在附近找個場所自殺,于是來到興隆旅社,并于次日上午在旅社附近購買了炭、炭爐等集體自殺的工具。可是購買完工具后,這兩名男青年通過激烈的思想斗爭,覺得自己還不想死,于是中途離開。
據調查,三名死者分別是:李某(30歲,山東人,無業),高某(21歲,福建人,無業),周某(江西人,東莞中堂打工,具體身份仍在核查)。中途離開的兩名男子分別是段某(24歲,江西人),傅某(21歲,廣東人)。
[律師說法]
兩男子或構成間接故意殺人罪
廣東著名律師徐玉發表示,法律對這種單純自愿的相約自殺案件沒有明文規定,可是基于法理,在本起相約自殺案件中,相約是前提,是自殺的先行行為,法律明確規定行為人有擔負起消除自己的先行行為可能導致的危險結果的義務。換言之,即那兩名中途離開的男子法理上負有救助相約自殺的他人(即已死亡的三名男子)的義務。
徐玉發說,在此前提下,兩名中途離開男子應當預見自殺行為的死亡后果,但他們對三名男子的死亡采取放任態度,既沒積極施救又沒及時報警。他們的不作為導致三名男青年死亡,故此構成間接故意殺人罪。截至昨晚,東莞警方暫未透露將對兩名中途離開的男子采取哪種強制措施。
[專家說法]
有關部門應取締自殺網聊群
在本起相約自殺案件中,五名涉案人員均來自不同地域,在工作生活中并無實質性關聯。那么,他們是如何走到了一起。據東莞警方內部人士介紹,讓他們走到一起的正是目前社會上流行的自殺網聊群。
昨晚,南都記者以欲輕生者的身份加入某即時通訊運營商旗下的自殺網聊群。記者試著詢問哪種自殺方式相對不痛苦時,網聊群內有網友立馬規勸記者,可更多的網友則紛紛咨詢記者的具體地址,以便相約自殺。他們還傳來自殺文檔,文檔內詳細介紹了各種自殺方式,其中即包括本案采用的燒炭自殺法。
國家注冊心理咨詢師曹玉峰認為,現代社會年輕人壓力大,容易產生心理疾病。日常生活中家人要經常溝通,互相關注心理需求,把心理疾病掐滅在萌芽狀態。除此之外,要預防這類網絡自殺群體,政府相關部門和網絡運營商也有必要實時監控,對這類漠視生命的網聊群、微群進行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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