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在小區門口的尋找失主的啟事。
@華西都市報:
拾金不昧的故事經常上演,但如果時隔28年,要找失主還錢就不那么容易了。
一市民28年前拾得一位老師的當月工資,當時未及時歸還,昨天,他在小區門口貼出啟事“尋找失主”,面對圍觀居民褒貶不一的態度,不知道這個“不昧”能否補上。
昨日下午,大學路12號小區門口,一張“尋找失主”啟事吸引不少居民駐足觀看。啟事的張貼者稱,1985年冬在該小區撿到了一位老師遺失的當月工資等財物,卻沒能及時歸還,現在他欲按照物價漲幅比價歸還。
當事人:只想彌補遺憾
啟事約一張A3紙那么大,貼在小區大門口顯眼處,貼出后引起了小區居民的注意。小區門衛記得,貼告示的是一位30多歲的男子,“1985年的時候估計還是個小娃娃。”
記者撥通了啟事中的電話號碼,接電話的男士就是貼啟事的人,他連連表示“這不是一件光彩的事,現在只是想完成這么多年的一個心愿。”該男子不愿透露姓名,他說,當時自己還是一個小學生,撿到東西后一時糊涂沒能及時還給失主,“這么多年一直很后悔。”
對于撿錢的金額和細節,他不愿過多透露,在他貼出的啟事中寫道“自己清楚記得當時失主的相貌、遺失的地點、金額和具體物品”,希望有知情者與他聯系,仔細核實后會按照物價漲幅歸還。雖然記者再三與他溝通,但該男子不愿意接受媒體的采訪,因為他不想通過媒體來找尋失主。而在電話中該男子也并未透露更多關于當年撿錢的細節。
圍觀者:還錢需要勇氣
大學路12號小區位于四川大學華西校區對面,不少大學老師居住在該小區。
昨日下午,看到啟事的一位居民猜測,丟失工資的可能就是四川大學的老師,“1985年,大學教授工資100多元,現在是3000多了。”
對于28年后貼啟事尋失主的行為,居民們抱不同態度。“都過了那么多年了,咋可能找得到嘛?”圍觀的居民汪先生說,1985年居民經濟能力有限,如果真是丟了1個月的工資,對一家人的生活肯定影響很大。但也有人為貼啟事者的行為叫好,一位路過的市民說,時隔這么多年事主還能記得這個兒時犯的錯誤,并且勇于承認自己的錯誤,這種精神很難得,“現在很多人犯了大錯都不愿承擔,事主當年只是小孩,應該原諒,也值得贊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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