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化報四平訊 19日下午,四名從梨樹縣郭家店鎮到四平市區購物的青年學生遭遇了意想不到的一幕:他們在逛商場時被四平市公安局特警支隊的民警和協警錯當成了小偷。
四名學生稱警察粗暴執法。對此,四平市公安局特警支隊有關負責人則表示,愿意就此事承擔一切責任。
學生:逛商場后莫名被撂倒在地
“好像是警察抓錯人了。”19日14時50分許,四平市民陳先生致電本報熱線反映,四平火車站的中興商場南門門口發生了一件“烏龍事件”:五六名便衣警察在反扒時錯將四名學生(三男一女)當成小偷了,雙方為此還發生了撕扯。
110民警到場后將這些人帶往站前派出所。
15時許,在四平市公安局鐵西分局站前派出所大廳內,一名20歲的女孩正靠在一名同齡男孩的懷里哭,并稱警察不應該這樣不分青紅皂白就動手打人。女孩叫李某,家住梨樹縣郭家店鎮,目前就讀于江西某大學。
李某介紹,19日上午,她與賈某(同在江西上大學的男友)、賈某的弟弟及倪某一起從郭家店鎮來四平市區游玩購物。14時許,四人在中興商場購物后從商場南門離開。忽然四人身后沖上來三名著便裝的男子,三人在未表明身份也沒有任何言語的情況下,迅速將他們四人撂倒在地,并動手搶他們身上的錢包。
李某說,由于不知道對方是干什么的,四人反抗,遭到了那三名男子的拳打腳踢。接著,旁邊又跑過來兩名男子,與之前三名男子一起將四人控制住。
在四人的強烈要求下,后來的一名男子才掏出工作證,稱他和另外幾名男子是四平市公安局的警察,控制他們四人是在抓小偷。從四人身上的錢物和其他證據看,這次是他們抓錯人了。
賈某和其弟弟及倪某介紹的情況與李某的說法差不多。李某稱自己在此次事件中受到了驚嚇,犯了心臟病,除了要求警方給她治病,還要求警方支付給她20萬元的精神損失費。
警方:確實錯抓了愿承擔責任
“我們確實是犯了錯誤,把這幾個學生當成小偷了,一切責任我們都愿意承擔。”在站前派出所,四平市公安局特警支隊三大隊負責人郭同明多次向四名學生道歉。
郭同明介紹,從春節前兩個月開始,四平市公安局就組織了大規模的反扒行動,有多個警種參與。
因為有了這個大的反扒行動,四平市區內的人員密集場所和公交車上的綹竊案發案率明顯降低,甚至多日無綹竊案報案,群眾的整體安全感明顯提升。由于涉事的民警和協警一直奮戰在反扒一線,既疲憊又緊張,所以才會在此次事件中判斷失誤,把這幾個學生當成了小偷。
郭同明解釋說,這些民警和協警并沒有故意毆打學生,只是在執法時與他們發生了撕扯。不過不管怎么樣,事件的責任在警方,警方愿意承擔一切責任,并努力通過積極協商來解決問題。
18時許,賈某致電本報記者,稱四平警方與他們四人的家長進行了積極的協商,目前已達成一致意見,由四平警方先出錢給四人做全面的身體檢查和相應治療,賠償的問題日后再商議。
賈某在電話中說,經檢查,他們四人的身體均無大礙,但是李某受到驚嚇,還需要進一步觀察。
律師:賠償問題主要靠雙方協商
“在這個事件里,警方執法是存在問題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四平籍律師稱,對于未對他人構成致命危險的綹竊類案件,在沒有切實證據也沒有抓到現行的情況下,警方不應該對嫌疑人采取如此粗暴的執法方式,而是應該先出示證件,表明身份和意圖,再要求嫌疑人配合,而不是直接將對方按倒在地,而后進行問詢調查,這樣就會避免發生類似的烏龍事件。
如果能夠確定這幾名警察和協警不存在私人目的,就是執行反扒公務,那么因此次事件給學生造成的損失應該由主管部門負責承擔。而對于其中一名學生提出的20萬元精神損失費的要求,律師表示這個精神損失費目前還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很難獲得法律支持,賠償問題主要還得靠雙方協商。(記者 樊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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