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死女友后,吳波被民警在洗浴中心抓獲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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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戀愛遭女友父母反對
男子用圍巾終結女友生命
為分手問題,他喝過酒之后用圍巾勒死了自己的女友,還往其身上狠狠捅了二十幾刀。這個叫吳波的人,因為作案手段極度殘忍,被稱為“昆明版李昌奎”。1月28日,經最高法院復核,昆明市中院將吳波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感情糾紛殘殺女友
25歲的吳波是昆明人,幾年前認識了由重慶來昆明居住的小焦,年齡相仿的兩人戀愛了。而他們兩人的戀情,并沒有得到雙方父母的支持。
2010年10月8日下午6點30分,吳波打電話約小焦到昆明某高校附近談分手的事。當晚8點左右,小焦如約而至,并在吳波的提議下一起上了昆明某高校天臺吃東西。
據吳波交代,他當晚喝下一些啤酒和白酒后,還和小焦發生了關系。但隨后,小焦告訴吳波,其父母反對他們談戀愛。吳波不同意,跟她吵了起來。一怒之下,吳波扯下小焦的圍巾,勒住了她的脖子……
三四分鐘后,小焦停止了掙扎。吳波擔心小焦還會活過來,又拿出隨身攜帶的折疊刀,連捅了她二十幾刀。確認小焦已死后,吳波又把她抱到墻腳下,用她的雨傘遮住了事發現場。之后,吳波將小焦的身份證、手機、錢包等物品帶走。當晚,他用小焦的銀行卡在一家洗浴中心消費。
事發一天后,學校保安發現了小焦的尸體。經偵查,警方將吳波作為此案的重要嫌疑人通緝。
作案后試圖割腕自殺
殺人后,吳波曾進寺廟燒香,還試過割腕自盡,在自殺未成功后,他進入一家洗浴中心,最終因為未付費企圖洗“霸王浴”和工作人員發生爭執,被隨后趕到的民警當場抓獲。
這起案件開庭,吳波在法庭上顯得很冷漠,甚至沒有當面對小焦的家屬賠禮道歉。小焦母親因此當庭撤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請求,要求法院判處吳波死刑。
昆明市中院審理后,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吳波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一審宣判后,吳波以“戀愛引發的糾紛而導致殺人,應適用寬嚴相濟原則,不應判處死刑”為由,向云南省高院提起上訴。但云南省高院審理后維持原判,駁回上訴。
本案經最高人民法院復核,吳波因犯罪手段極其殘忍,情節極其惡劣,后果極為嚴重,社會危害極大,被核準執行死刑。
1月28日,昆明市中院依照最高法院簽發的死刑命令,將吳波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都市時報記者 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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