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女子踩著馬桶如廁被劃傷
這邊要賠醫藥費 那邊索要馬桶錢
楚天都市報訊 擔心旅館的馬桶不衛生,顧客雙腳踩在馬桶上如廁,結果馬桶翻倒摔破,劃傷顧客。昨日,受傷顧客張女士向本報反映:旅館該不該承擔她的醫藥費?
昨日上午,記者在武漢市三醫院見到了張女士。她的右小腿上包著紗布。她說,她家住黃陂農村,一個多月以來,在三醫院照顧被燙傷的老公。為了睡個好覺,23日下午3點多,她到醫院旁邊的一家私人旅館,花70元開了一間房。當天下午4點多上廁所時,她擔心馬桶不干凈,于是雙腳踩到馬桶上面,結果下來時,馬桶突然翻倒在地摔破,她的右腿被馬桶碎片劃傷,鮮血直流,縫了5針。打破傷風針和吃消炎藥,如今花去1000多元。她認為,馬桶上沒有不能踩的提示,馬桶安裝不牢,店方有責任,要她賠償500元的馬桶錢,沒有道理。
記者隨后來到這家旅館,看到了受損的馬桶。旅館負責人余女士認為,坐著馬桶上廁所是生活常識,擔心不干凈可以采取墊紙巾等辦法解決。馬桶底部是用不干膠固定的,張女士有55公斤,站在馬桶上,馬桶受力不均,才發生翻倒。事發后,雙方曾到黃鶴樓派出所調解,民警說這是張女士的責任。張女士要求店方賠償醫藥費,店方才要求她賠償馬桶錢。這兩天房間無法出租,更換馬桶也需要費用,店方損失更大。
武漢大學民法學教授李新天認為,從法律角度來說,馬桶是日常通用品,店方沒有提醒使用方法的義務。事故主要責任在于客人使用不當。從情感角度,客人自己也受了傷。建議雙方各自承擔損失,握手言和。 (記者張皓 王永勝 實習生周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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