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揚州1月23日電 2013年1月17日,揚州中學教育集團樹人學校一名16歲中學生跳樓自殺。事發至今,當地教育主管部門未介入此事遭到死者家屬強烈質疑。1月22日下午,記者來到揚州市教育局進行采訪,該局辦公室副主任楊光斌以“未經市委宣傳部同意”為由,拒絕接受記者采訪,并稱“你愛怎么寫就怎么寫”。
2013年1月17日晚9點左右,位于揚州市經濟開發區毓秀路的揚州中學教育集團樹人學校九龍校區發生一起學生從教學樓5樓跳樓自殺事件。據家屬介紹,死者今年16歲,是一名初三的男學生。“學校至今沒有給家屬一個說法,教育局也未介入此事。小孩兒平時性格開朗活潑,自殺前沒有發現任何征兆。
1月22日下午,記者先來到事發學校進行采訪。一位保安問明來由后,用座機給校長辦公室座機打電話說有記者前來采訪。然而,電話掛斷后,保安告訴記者,“校長不在”。記者質問,你剛才不是給校長辦公室打電話的么?校長不是接了么?保安卻聲稱,“剛才是給我們一位主任打的,所有校長都不在,不能讓你們進校采訪?!?/p>
隨后,記者又來到揚州市教育局進行采訪。揚州市教育局的門衛問明來由后,讓記者自己撥打相關人員的電話聯系后方可進入采訪。記者隨后撥通了該局辦公室副主任楊光斌的電話,其聲稱“市委宣傳部有規定,沒經過他們同意不得采訪”。當記者問是什么規定,有無相關文件時,這位楊主任冷漠而生硬地說“反正是市里的規定,不能接受采訪,你愛怎么寫就怎么寫吧”?!。ㄓ浾?丁國鋒 見習記者 馬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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