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一百多萬的江詩丹頓手表 兩男子偷來后隨手扔床下
浙江在線01月16日訊 兩男子在洗浴中心偷得江詩丹頓手表兩只、現金近4萬元。可這二位不大識貨,其中一只價值130余萬元的表被扔到了床下。
1月15日,兩人以盜竊罪被余姚市檢察院提起公訴。
年屆不惑的吳某來自江蘇,和老鄉池某同在杭州一家洗浴中心做搓背工。每天客人穿金戴銀的,二人心癢了,一商量,決定找機會撈上一筆。
吳某覺得,“兔子不吃窩邊草”,不能在工作的地方下手。為保證能順利得手,兩人下班后在租住的房間還進行了幾次“排練”——如何分散服務員的注意力,如何撬鎖等等。
去年8月13日下午3點,兩人從杭州來到余姚一家洗浴中心,以洗浴為名進去。吳某看見一客人把換下的衣服放進衣櫥后去洗澡,便給池某使了一個顏色。那邊池某就叫看衣櫥的服務員給自己擦背。
服務員一走,吳某拿出準備好的工具,撬開衣櫥,將手表和現金取出,然后換好衣服匆匆離開。池某隨即也離開。
出來后,兩人數了數,除了手表,還有6000余元現金。兩人就轉到紹興去“轉轉”。
當晚8點,兩人以相同方法在紹興一家酒店桑拿部,得手現金38000元和一只手表。
兩人平分了現金,各分得一只手表就趕回老家。
警方根據洗浴中心的監控很快就將二人抓獲并追回現金。
失主說,兩只手表都是江詩丹頓。在余姚被盜的那只市場價超過130萬元,在紹興被盜的那只也有14萬元。
警方在池某手上找到了那只價值14萬的手表,可分給吳某的那只手表呢?
追問之下,吳某交代,將手表帶回家后,正在上初中的兒子手機壞了。兒子平時都是靠手機看時間,吳某就將手表給兒子戴。兒子嫌這手表不時尚,又將手表還給吳某,吳某就順手將手表塞進了床下的紙箱。
浙江楷立律師事務所趙振良律師表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盜竊罪的有關司法解釋,被盜物品的價格根據被告人作案當時、當地的同類物品的價格計算。依據司法解釋,盜竊金額高于10萬元的算數額特別巨大,量刑一般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可到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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