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領刑4年,作偽證的人被公訴,妻子也涉嫌妨害作證罪
丈夫強奸醉酒女顧客,妻子不愿“賠”4.6萬元“私了”,遂找警察解圍,結果把丈夫直接送進派出所。為救夫,妻子指使丈夫的同事趙某提供虛假證供。結果,丈夫還是沒能逃避強奸指控,日前被武進法院判刑4年;而趙某因涉嫌偽證罪,目前正被提起公訴;妻子也涉嫌妨害作證罪,正被追捕中。
妻子求助,牽出丈夫強奸案
今年6月3日下午2點30分許,武進警方接到一女子報警,稱遭人非法拘禁。湖塘派出所民警迅速到場,發(fā)現(xiàn)2男2女正在吵鬧,遂將他們帶到派出所。
“他倆不讓我們走?!眻缶耐跄撤Q,李某和其男友將她和丈夫關在家里,逼著給錢?!拔覀兎欠ň薪渴撬麄儾恢v信用,耍賴!”李某氣憤回擊。
見李某氣焰“囂張”,王某一古腦道出了事情經過。她說,丈夫周某在湖塘一酒吧工作,6月1日,他強奸了李某,雙方談好賠償4.6萬元,可她只肯出5000元,就這么鬧起來了。因是在李某的暫住地,她怕吃虧而報警。
見妻子兜了老底,周某焦急萬分卻也無奈。他被迫交代,5月31日晚10時許,李某到酒吧喝酒,直到第二天早晨7時許還沒盡興,因大家認識,李某遂邀周某和同事趙某到她家繼續(xù)喝。趁李某醉酒之機,他與其發(fā)生了性關系。
事發(fā)后,周某給李某下跪承認他錯了,希望私了。經協(xié)商,李某同意以4.6萬元了結此事。周某通知老婆帶錢過來,哪曉得王某并不認可這一“賠償協(xié)議”,只帶來5000元,還說“要就要,不要拉倒”。
為救丈夫,妻子求人作假證
因涉嫌強奸,周某很快被刑拘。這讓王某猝不及防。為了撈出丈夫,她絞盡腦汁。
8月27日上午,周某案件開庭。在法庭上,他的律師提交了一份趙某的證言。在這份證言中,趙某稱,案發(fā)當天,他看見醉酒的李某主動挑逗周某,發(fā)生關系是李某自愿的。
因在偵查、審查階段,趙某曾多次表示當時他在李某家的客廳沙發(fā)上睡著了,沒看到事發(fā)經過,與這紙證明來去太大,法庭最終沒有采信這份證言,周某仍被以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
趙某的證言怎么來的?9月18日晚,民警將趙某抓獲。趙某一臉無辜,當聽說自己已涉嫌偽證罪要被刑拘,他才著急起來,交代是在王某的懇求下寫的假證詞。
為講義氣,小伙面臨牢獄之災
原來,案件開庭前一天也就是8月26日傍晚,王某找到趙某,求他寫一份證明。王某哭訴稱周某的爺爺奶奶年紀大了,聽說孫子要坐牢,都急病了,快不行了……如果趙某肯幫忙,周某很可能不用坐牢,至少也能少判幾年。
趙某剛20歲,和周某又是安徽老鄉(xiāng),見她哭得可憐,起了憐憫之心。他覺得這個案件和自己沒關系,幫忙寫個假材料也不會牽扯到自己,就應了下來。
在王某的授意下,趙某寫了這張證言。為強調自己所言不虛,他還特意寫了一句“以上是事實,我愿意承擔法律責任?!?/p>
這份虛假的證言嚴重妨礙了司法機關的正常辦案。目前,武進檢察院已對趙某提起公訴。
此案承辦檢察官毛竹表示,趙某涉嫌偽證罪,而王某的行為也已涉嫌妨害作證罪,案發(fā)后她立即逃跑,目前正被抓捕中。
毛竹稱,以偽證罪被起訴的案件比較少,多發(fā)生在父母為“保護”未成年的嫌疑人子女,而故意將孩子的年齡往小里說。偽證罪妨礙的是司法公證,一經查實,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因偽證導致嫌疑人輕判或無罪,就屬情節(jié)嚴重,可在3年至7年之間量刑。 (張小波 芮偉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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