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晚報訊 劉某約了幾個朋友去海鮮樓吃飯,還打電話叫來了剛認識幾天的女性朋友周某。一伙人將事先準備好的迷藥倒進紅酒中,等周某神志不清后,將她帶到附近賓館,將其強奸。12月21日,劉某等人被湘鄉(xiāng)市檢察院批準逮捕。
2012年11月9日下午5點左右,犯罪嫌疑人劉某、李某、丁某等人到湘鄉(xiāng)市法院對面的“旺角海鮮城”吃飯。幾個人為了找“樂子”,就各自打電話約認識的女性朋友過來吃飯,并且將事先準備好的迷藥倒入酒量最少的杯中。李某和丁某都沒有約成功,只有劉某約到了護士周某。
吃飯時,周某喝下了那杯事先加了迷藥的紅酒。接著,她又在眾人的慫恿下,喝了好幾杯酒。藥性發(fā)作后,她開始渾身乏力、嘔吐不止,最后癱倒在包廂沙發(fā)上。劉某等人見狀,便用扶、背的方式將不省人事的周某帶到了湘鄉(xiāng)市華泰賓館。
劉某趁周某無力反抗,與其發(fā)生了關系,而其他人躲在衛(wèi)生間里隔著玻璃墻觀望。當李某準備與周某發(fā)生關系時,遭到了強烈反抗。一伙人怕把事情鬧大只好作罷,周某穿好衣服離開后立即報了警。
通過多方取證,犯罪嫌疑人很快落網(wǎng),并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記者 周玉婷 通訊員 李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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