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曙光社區,69歲的羅娭毑站在自家客廳里,這套房子被她的大兒子抵押給了別人。圖/記者辜鵬博
本報10月11日B01版報道
一個多月前,本報報道了健在的駱老太被“公證死”、房子被陌生人以兒子名義繼承的事件(詳見本報2012年10月11日B01版)。
無獨有偶,69歲的羅娭毑說,自己也遇到了類似的情況:“親生兒子把我公證死了,占有我的房子后,抵押出去還債。”巧合的是,這兩起事件的公證書均出自長沙市蓉園公證處。
11月28日,羅娭毑將親生兒子張某告上法庭,芙蓉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事件陌生人讓她交鑰匙,才知房子被抵押
28日上午,羅娭毑早早通過安檢,來到芙蓉區法院。她說,自己怎么也沒想到,竟然有一天會為了房產,要和親生兒子對簿公堂。
羅娭毑的房子位于芙蓉區曙光社區,面積為57平米。她說,丈夫幾年前去世了,她有兩個兒子,大兒子在長沙,小兒子在深圳。在她眼里,兩個兒子性格迥異,“大兒子花錢大手大腳,做生意虧得一塌糊涂,負債累累”;小兒子“腳踏實地”,事業有成。
今年5月,羅娭毑接到社區電話,說她的大兒子張某到社區開證明,“他說爸爸死了,母親是后娘,他要繼承爸爸的遺產。”
“他經常說假話,我后來打電話質問他,他又不承認去找過社區了。”羅娭毑說。
更讓羅娭毑意想不到的是,今年8月,突然有陌生人找到她的住所,說她的房子產權已經被抵押出去了,讓她交出房子鑰匙。
她這才知道,大兒子張某通過虛假的死亡證明、偽造的放棄繼承房產的聲明等材料,在長沙市蓉園公證處進行公證,證明她已于2010年因病在長沙死亡,而她的小兒子放棄房產的繼承權。而后,張某據此完成了房屋的產權過戶手續,并將房屋抵押給鄭某,從鄭某這里拿了一筆錢去還債。
庭審房產抵押是否有效成辯論焦點
羅娭毑說,她的房子是當年用自己和丈夫的工齡折算后買下的單位福利房,是夫妻的共同財產。丈夫去世后,“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我應該對涉案房屋享有三分之二的份額,而大兒子和小兒子分別享有六分之一的份額。”
羅娭毑說,公證處的公證現在已經撤銷,她希望通過打官司,確認對房產所有權的份額,同時希望法院能確認第三人鄭某的抵押權無效。
11月28日,庭審預定從上午9點開始,但直到9點20分,張某還沒有到庭,法官進行了缺席審理。法庭上,“房產抵押是否有效”成為辯論焦點。羅娭毑的代理律師認為,涉案房產在未進行分割之前,應當屬于3人共有,張某通過非法方式變更房屋產權,不能產生法律效力。他還認為,不管鄭某與張某是否存在惡意串通,鄭某取得的抵押權均無效。
鄭某代理律師則辯稱,張某與鄭某之間有真實的借貸關系,簽訂了合法有效的抵押合同,并辦理了有效的抵押登記,抵押權有效。他還提出,羅娭毑應該將公證處列為共同被告,與張某一起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而不是在此主張抵押無效。
兒子“等債務問題解決會贖回房子”
28日上午11時許,法官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談起自己的大兒子,羅娭毑直搖頭,“他真是又可恨又可憐。”
記者后來通過電話聯系到羅娭毑的大兒子張某。張某說,自己最近很忙,正在處理幾起官司,所以沒有參加庭審。
“親朋好友都不理解我,有些事我不想讓媽媽知道,說起來很復雜,我不想讓她傷心。”張某說,自己瞞著媽媽繼承房子,本意并不是想獨吞這套房子,而是想暫時解決自己的債務問題,等債務問題解決后,再將房子贖回來。他還表示,抵押的房子他會想辦法拿回來,“是我抵押的我會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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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生兒子把我公證死了,占有我的房子后,抵押出去還債。 ——羅娭毑
我并不是想獨吞這套房子,而是想暫時解決自己的債務問題,等債務問題解決后,再將房子贖回來。 ——羅娭毑兒子張某
[各方聲音]
蓉園公證處當事公證員稱已不記得此事
11月28日下午,記者來到位于韶山北路的長沙市蓉園公證處,試圖找到為張某出具公證書的公證員劉某。公證處工作人員說,劉某因身體原因已有一段時間沒來上班。
該公證處一名負責人稱,他對此事暫不知情。他當即撥打了劉某的電話,劉某在電話里稱“沒印象,不記得出具過這樣的公證書”。
這位負責人說,過去公證處存在一些審查不嚴的情況,現在已有很大改觀。公證錯誤情況的出現,有些是當事人故意提供虛假材料,有些是公證員審查不嚴導致的。公證一個人的死亡,需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火化證明等,至于公證員究竟怎么給張某辦理的公證書,待調查后再回復記者。
省司法廳公證工作管理處公證機構應審查證明材料真實性
湖南省司法廳公證工作管理處處長何忠祿表示,公證機構、公證員在辦理公證時,應當審查提供的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合法。公證機構及其公證員因過錯給當事人、公證事項的利害關系人造成損失的,由公證機構承擔相應的連帶賠償責任;公證機構賠償后,可以向有故意或重大過失的公證員追償。
如果公證員明知對方提供的證明是虛假的,仍然出具公證書,應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公證員若無出具虛假公證的故意,則應認定為過失,一般由公證處進行內部處理,將影響公證員個人考評。他提醒公證人員,應仔細審核材料,以免影響公證機構的公信力。
律師抵押是否有效分兩種情況
目前,長沙市蓉園公證處已撤銷這份公證,那么房產過戶和房產抵押是否有效?對此,湖南睿邦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劉明律師認為,盡管公證已被撤銷,但在法律上,要回房子仍然存在一定困難。
“公證無效,過戶也無效,但抵押是否有效分兩種情況。”劉明律師說,如果抵押權人對于張某弄虛作假的過程不知情,則是善意第三人,房子所有權已抵押,應被認定有效;對此造成的實際損失,羅娭毑可以起訴兒子索賠。如果有證據證明抵押權人對于作假過程知情,羅娭毑可以主張取消抵押權,要求返還房屋。(記者劉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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