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謊稱家中的錢已經捐給青山湖區佛塔寺,兒子熊某得知后十分氣憤,竟然趕到佛塔寺向廟里的和尚要回這筆“捐款”。
11月5日,大江網記者獲悉,近日,南昌市青山湖區人民法院一審審理此案,熊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
初中文化的熊某已經年過三十,但是依舊無業在家,靠年邁的父母養活,熊某一直向家里要錢用于自己在外吃喝玩樂。由于家庭境況較差,其父母只是普通工人,收入微薄,滿足不了熊某不斷地問家里要錢。
2011年12月30日,熊某想出去和朋友玩,但是身上沒錢,便再次問父母要幾千元錢。其母親被逼無奈,于是謊稱家中的錢已經捐給青山湖區佛塔寺了。熊某得知后十分氣憤,遂趕到佛塔寺向廟里的和尚要回這筆“捐款”。熊某在寺廟門口碰到了住持潘某,說其母為寺廟捐款很多錢,要求老和尚拿幾千元給其用,潘某解釋說并沒有欠其錢。
熊某聽后十分氣憤,于是從地上拾起一塊磚塊砸向潘某。潘某被砸傷后害怕熊某作出更加過激的舉動,于是逃出寺廟。熊某于是丟下磚頭往廟堂內走去,又遇見在廟堂的小和尚邱某,威脅邱某說不關他的事情,叫他不要多事,隨后踢開了寺廟內一樓的兩間房間和二樓的六間房間,拿走了房間內的財物,共劫得三部手機和DV機一部,銀行卡一張,邱某在熊某作案期間一直跟著熊某,但不敢出面阻攔。
案發之后,熊某的父母見熊某搶來的贓物,主動向公安機關報警,熊某被抓獲歸案。(記者 朱超 實習生 王稀珍)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