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杭州9月18日電 民航快遞員工在機場接貨時起貪念,侵占貨物并逃離,而經鑒定,其帶走的貨物竟是價值600余萬元的黃金飾品。18日,浙江杭州蕭山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
被告人羅某是湖北人,自2010年6月起在民航快遞浙江分公司工作,開廂式貨車負責接貨、送貨。因請年假被公司扣了獎金,羅某于今年2月初向公司遞交了辭職報告,準備2月底結束工作。
2月27日凌晨,羅某一個人前往蕭山機場提貨。由于飛機延誤,貨還未到,羅某發現收件人是李某且知其貨物貴重——不是黃金就是白金,便動起了歪腦筋。
羅某從附近建行的提款機上把工資卡里的7800元全部取出以備出逃之用。
凌晨1點多,羅某順利提取了一票3箱共67公斤的貨物,但只將其中的2箱放到了公司倉庫。
此后,羅某帶著這箱貨物東躲西藏,一路租車,輾轉浙江、安徽、湖北等多地,最后到了老家湖北省赤壁市官塘驛鎮。這期間,他睡過橋洞,住過山洞,低調行事,生怕被人認出。
4月下旬,羅某碰到了老父親,知道公安正在找他,其帶走的箱子內裝的是珠寶公司的黃金飾品,價值幾百萬,心里十分害怕。
5月2日,羅某在老父親和村書記的勸說下,帶著這箱黃金到赤壁市公安局投案,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經鑒定,這箱黃金飾品共價值人民幣6047298元。
庭審中,羅某說,本想把這些黃金偷回家留給兒子,讓他以后少吃些苦,能夠有好的發展。雖然知道會有坐牢的后果,但想想坐牢吃苦的也就他一個人,只要兒子以后不再受苦就值了。但后來投案自首也是不想成為孩子的壞榜樣,不想讓孩子也犯法。
法庭審理后認為,羅某利用職務便利,將本單位保管的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職務侵占罪。綜合考慮羅某自首、退贓的情節,法庭當庭以職務侵占罪判處羅某有期徒刑六年。(見習記者 趙小燕 通訊員 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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