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交警局回復稱若屬實相關車主將免罰
新快報訊 記者張國鋒報道昨日,一條名為“深圳交警,你的名字叫三角形嗎?”的微博引起關注。
網友“q貓眼p”在某論壇上發帖表示,其前天在深圳市福田區華發北路收到一張“違法停車告知單”,單中不僅出現時間錯誤,在執勤民警簽名一欄更是只有“△”而沒有簽名(見左圖,網友提供)。
新快報記者發現,在該網友貼出的“違法停車告知單”中,違法停車時間為“2012年7月11日42時”,而底下的落款時間則為“2012年7月8日”。左下角“執勤民警”簽名一欄,記者發現該罰單上面不但沒有執勤民警的簽名,而且還用一個“△”來替代。據該網友闡述,其隨后問起在路邊的交通協警,協警們連是哪個單位開的單子都不知道。
對此,深圳市交警局相關負責人昨日下午5時許回復記者稱,時間寫錯應該只是“筆誤”,此前也出現過這種情況,至于為何簽名一欄會出現“△”,目前福田交警大隊方面仍在對此事進行核實。
“如果查證屬實,我們將會免了該車主的處罰,以往也發生過有交警寫錯時間的,我們也免除那些車主的罰單,因為這的確是我們的工作出現疏忽。至于開錯罰單的交警,我們會在內部進行教育,責令其下次不要再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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