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摘要】靈照寺院方丈釋永修遭兩名男子搶劫殺害。近日,卻因為女兒和寺廟對他遺產的爭奪案,而再一次成為公眾的焦點。
主持人:靈照寺,云南省玉溪市城區十公里外的一座寺廟,始建于元代,是當地有名的佛教寺院。2010年,靈照寺發生的一起刑事案件曾在社會上引起轟動--寺院方丈釋永修遭兩名男子搶劫殺害。不過,近日,卻因為女兒和寺廟對他遺產的爭奪案,而再一次成為公眾的焦點。
靈照寺方丈釋永修遇害后,留下了銀行存款470余萬元,債權20多萬元。就這筆巨額財產的歸屬問題,釋永修出家前的女兒張譯云與寺院對簿公堂。日前,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不過,釋永修方丈的巨額財產從何而來?這筆財產究竟應當歸屬何方?這些問題還是引發了廣泛的關注。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就此專程到靈照寺進行了調查。
靈照寺是一座不大的寺院,記者在這里看到,建于上世紀80年代的主殿不久前剛經過修繕,其余偏殿已經顯得有些破敗。釋永修1988年來到靈照寺,1990年被聘為寺院住持,2005年升座為方丈,在此期間,他成為玉溪當地知名的僧人,并當選玉溪市佛教協會會長。
目前,寺院的佛事活動由釋永修的徒弟釋延流主持。在徒弟眼中,釋永修平時生活節儉,對于寺院的經費管理從來都是一手包辦。
【同期】靈照寺僧人釋延流
生活方面他就是很簡樸,很節約的他。
(記者:那具體的一些事情你記得的?)
釋延流:我記得他,買菜,我們買的菜他都說我們買貴了,一點小菜他都自己去買,買過來給我們。
(記者:我看你們那邊有一個財務管理的制度。)
釋延流:但是沒有實行嘛
(記者:為什么沒有實行呢)
釋延流:我師父他也不相信誰來管賬,他自己他一個人管。
【解說】釋永修遇害后,靈照寺成立了佛教管理委員會。在寺管會成員的的記憶里,釋永修師傅對于他人總是“不放心”,經由別人之手的布施、捐款、功德箱款項等全部要交由他一人保管。
【同期】靈照寺佛教管理委員會主任張和云
(功德箱)開了以后在清理過程中他必須到場,清理過程中五十元、一百元的大票就親自就交給他了,其他的零票數字我們重新清點以后再報一個數給他,就把錢就交給他了。
【解說】根據寺管會的說法,釋永修擔任寺院住持及方丈期間,將寺院布施、捐款等通過“公款私存”的方式,以個人名義存入多家銀行,這是他死后名下留有巨額財產的原因。至于這筆錢的用途,寺院認為釋永修要將錢攢起來用于修建寺院新的大雄寶殿,并拿出了釋永修生前簽署的一份建筑合同。
【解說】為了繼承“遺產”,釋永修的女兒一紙訴狀將靈照寺告上了法庭,請求法院確認釋永修個人名下存款和個人債權屬于其個人財產。庭審過程中,原被告雙方就兩個焦點爭論不休--釋永修女兒的繼承權問題和財產的歸屬問題。
原告方代理律師告訴記者,僧人也具有普通人的權利與義務,其子女也有資格按照《繼承法》,繼承其遺產。對于這種說法,被告方卻不認同。
【同期】靈照寺佛教管理委員會主任張和云
按照我們漢傳佛教,就是中佛協發的常住規約,按著上面第十四條有一條規定,就是說一切常住僧在寺院,生病了寺院負責,死了也入塔林,但是他的所有的一切物品必須要歸常住。
【解說】原告律師質疑,佛教傳統規則能否作為法律依據。
【同期】原告代理律師羅俊
因為全國佛教協會基本就是一個普通的社團組織,他并不是一個立法機關,它所規定的這些規章制度,只能對它內部的人員適用。
【解說】隨后,原告指出,被告靈照寺有舉證責任證明財產不是釋永修個人財產。靈照寺管理委員會認為,寺院不是一個生產盈利性組織,主要經濟來源依靠信徒自愿布施和社會力量捐贈,因此僧人不能通過宗教活動擁有個人的收入和財產。但由于寺院財務常年歸釋永修一人所管,靈照寺在舉證上面臨一系列難題。
目前,這場“寺廟方丈巨額財產引發的遺產風波”仍無定論,靈照寺佛教管理委員會依據佛教規制習慣,堅持認為這筆財產應全部歸屬寺院所有;釋永修的女兒主張繼承父親遺產。法庭辯論結束后,由于被告方不接受法庭調解,法院未當庭進行調解,該案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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