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96101熱線新聞 家長反映,近日朝陽花家地實驗小學要求六年級學生每人必須交納10元,湊錢為母校購買畢業禮物。
記者聯系到當事人小雯(化名),她透露11日下午,“班主任通知我們每人交10元錢,說是給學校買禮物”,次日一部分同學交了錢,其他同學則被要求借錢先交上。小雯的一位同學也證實了此事。小雯告訴記者,其實她心里愿意送老師一份禮物,“但學校強迫的做法讓很多同學心里不舒服”。
該校德育處張主任對此表示,校方從未硬性要求學生交納任何費用,經了解也沒有班主任這樣做。“學生都是自愿交錢,學校規定以10元為上限,但有些同學愿意多交”。說起這個活動的動機,張主任表示,“是希望讓學生懂得感恩母校。”(記者 岳亦雷 實習生 彭小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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