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晚報記者王萬盈
蘭州晚報訊 不慎將婆婆推倒在地,結果卻導致婆婆意外死亡。23日記者獲悉,白銀市平川區“兒媳推死婆婆案”經當地法院公開審理后,于5月21日作出宣判。兒媳宋某因犯過失致人死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緩刑五年。
隨手一推婆婆病故
2011年9月21日18時許,平川區村婦宋某年近七旬的婆婆巴某在院子里劈柴燒水,宋某兩個年幼的女兒在院子里玩耍,不想小女兒的大拇指被大女兒不慎砸傷痛得大哭起來。聽見孩子哭聲后,宋某從廚房跑了出來,見小女兒手指流血,遂埋怨婆婆巴某沒有照看好孩子,為此婆媳之間發生爭吵。爭吵中,宋某將婆婆巴某隨手一推致巴某倒在地上,宋某也沒有理睬,隨后抱著小女兒去村診所包扎傷口。18時30分許,巴某的丈夫發現后帶巴某到診所就診,大夫檢查后發現病情嚴重,隨后被送到靖煤公司醫院治療。25日下午,巴某經治療無效辭世。26日,宋某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被當地公安機關取保候審。
村民陳情公公求情
經法醫鑒定,巴某生前患有高血壓,因跌倒致頭部輕微外傷誘發腦動脈粥樣硬化性顱內出血,伴小腦扁桃體疝而死亡。
3月28日,平川區檢察機關以宋某犯過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訴。平川區人民法院受理該案后,考慮到該案的特殊性及社會影響,辦案法官便利用周末休息時間到事發地與當地農民聊天,了解案情,傾聽民聲。村民們認為,宋某推到婆婆致其死亡雖然有錯,但宋某平時勤儉持家,且孩子還小,希望法院能給宋某改過的機會。巴某的丈夫也希望法院能對宋某從輕處理,他說“孩子的面子大啊”!
5月7日下午,平川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該案,并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旁聽和評議,當地村民也自發前來旁聽。平川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宋某行為已觸犯刑法,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但宋某到案后能如實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據此,法院最后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被告人宋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緩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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