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報三亞5月11日電(記者王紅衛)因瑣事與女友發生爭吵,時年24歲的湖南籍青年男子袁濤,于2010年3月,將女友殺害并對尸體進行肢解。今天,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故意殺人罪犯袁濤進行終審宣判并執行死刑。
據悉,故意殺人罪犯袁濤,男,漢族,1986年4月7日出生,湖南省冷水江市人,大專文化,無業,暫住地三亞市河東區某出租房。
2010年3月31日22時許,罪犯袁濤和同居女友陳某在租住的某出租房內因瑣事發生爭吵并廝打致陳某當場死亡。同年4月3日和4日,袁濤將尸塊藏匿后逃離。
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罪犯袁濤無視國家法律,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袁濤因瑣事將同居女友殺死,后肢解尸體并拋尸滅跡,犯罪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嚴懲。該院以罪犯袁濤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之后,罪犯袁濤不服該院判決,提出上訴。案件經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并報經最高人民法院復核,核準袁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5月11日,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將罪犯袁濤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