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斌闖入李輝在蚌埠某公寓后所拍攝的照片,李輝身后是15瓶五糧液和2瓶洋酒。
報記者 宋陽標 發自安徽五河
近日,網曝安徽五河一副處級鎮委書記與已婚婦女多次發生婚外性關系,被捉奸在室。對此,當地紀委回應,查無實據。
幾年前,五河曾爆出教師短信舉報縣委書記受賄被行政拘留、罰款之事。時任縣委書記曾在電視上否認此事,但最終被證實舉報屬實并遭法辦。
近年來,皖北地區有近20名縣委書記落馬,其中,五河縣就“貢獻”了2個名額。
“悲情武大郎”:捉奸目的是離婚
五河臨淮河而據,因境內淮、澮、漴、潼、沱五水匯聚而得名。縣城內,不少路面殘破不堪,街道擁擠狹窄。對此,一名五河縣城居民頗有微詞,“五河縣這些年之所以沒有發展,就是因為貪官太多,連續抓了兩任縣委書記,你說怎么發展?五河人的臉都被這幫貪官丟光了。”
這位居民所說的丟光五河臉的官員,其中一位正是日前被爆出與已婚婦女多次發生性關系的當地經濟強鎮沫河口鎮黨委書記李輝。
今年2月份以來,五河縣信用聯社38歲的職工張斌化名“悲情武大郎”,連續在網上發帖稱,和他結婚12年的妻子、沫河口鎮教育辦公室主任楊某,多次與沫河口鎮黨委書記李輝發生婚外性關系,令他無地自容。
時代周報記者多次聯系張斌,張斌均表示,自己剛被從看守所保釋出來,不想再提此事。時代周報記者輾轉通過與張斌熟悉的知情人,了解到此事全貌。
2012年農歷正月初三,張斌與妻子楊某到親戚家吃飯。飯后,楊某說有事要出去,因夫妻關系早已不和,張斌并未阻止。
楊出門后,張斌尾隨跟蹤。正月初七(1月25日)這天,張斌發現楊某上了一輛沫河口鎮的領導用車。轎車輾轉來到距離沫河口較近的蚌埠市寶龍公寓內。張斌和同行的親屬,讓一位女性朋友前去敲門。10多分鐘后,李輝出現在門口,張斌一行人一涌而進,此時,楊某正在屋內。
張斌質問,兩人為何在一起,李輝辯解說,兩人是親戚。同去的張斌表弟當即氣憤地說:“楊家的親戚哪個我不認識?什么時候有過你這個親戚!”
張斌等人在屋內發現兩瓶洋酒、15盒包裝完整的五糧液,以及很多購物發票和銀行卡刷卡消費單據,購物清單包括一些高檔衣服及文胸、內衣等。
在眾人的圍觀下,李輝寫下一張字據。在字據中,李輝承認,他到沫河口鎮工作后,于2010年4月認識楊某,2011年2月以后,兩人總共發生20多次性關系。
2011年,楊某在蕪湖學習期間,張斌曾前去探望,發現李輝的車也停在那里,還發現兩人同時入住在當地的鐵山賓館內。而李輝也在那張字據中承認,兩人曾在那里發生過性關系。
張斌曾經很痛苦地向朋友傾訴,他其實不想對李輝和楊某怎么樣,只是希望能夠和平離婚。因為此前,張斌曾多次向楊某提出過離婚,都被憤怒的楊某拒絕。楊某質問張斌,是不是在外面有女人了。張斌還曾多次向朋友展示身上被楊用剪刀扎出的傷痕。
張斌說,他之所以冒著丟人的風險去抓現行,也就是想和平離婚,并沒有敲詐、威脅的意圖。
當地紀委:網上傳言系虛構,無從查證
當張斌等人離開寶龍公寓時,憤怒地砸毀了李輝轎車車窗。而正是這個舉動,給他帶來了災難。事后,李輝經某機構出具證明,這些車窗價值5350元。蚌埠市公安局以此為由,將張斌刑拘,時間是3月20日到4月17日。
李輝曾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稱張斌等人入室搶劫,其理由是張斌拿走了2部手機和李輝的汽車鑰匙。張斌認為,這兩部手機內存有楊李二人短信來往的證據。
知情人向時代周報記者透露,李輝至今依然在向張斌施加壓力,若他不撤銷網上言論和對他的指控,他將通過司法權力,拘留和他一同“捉奸”的在廣東工作的朋友。李輝稱,張斌的這位朋友當時將他的鼻梁骨打折,對他造成傷害,構成刑事犯罪。
知情人說,五河縣紀委曾表示,將在5月2日就此事給予張斌答復。
時代周報記者向五河縣縣委書記胡啟望求證此事時,胡啟望建議去找縣委宣傳部。中共五河縣外宣辦主任、五河縣人們政府新聞辦主任李前進,向時代周報記者表示:組織的結論就是,網上傳言皆為虛構,無從查證。
李前進說,李輝被舉報之事,系蚌埠市紀委交辦案件,縣紀委多次向李輝本人調查此事,李均表示無此事。對于屋內發現的洋酒、五糧液酒和購物單據,李前進表示,這也不能證明什么,有可能是別人放在那的。而網上流傳的那張字據,只是李輝被迫寫下的,并沒有法律效力。
但熟悉張斌的知情人向時代周報記者提供了張斌等人當時在公寓內發現的五糧液發票,發票顯示,購買者為沫河口鎮人民政府。
此事遭網絡曝光后,許多認識楊某的人都很驚訝,在他們眼中,這個漂亮的女性不太可能發生這樣的事情。
知情者認為,楊某最初只是名小學美術老師,在短短幾年內即成為鎮人大代表、沫河口鎮中心校辦公室主任,這與李輝不無關系。張斌家人曾建議當地紀委調查楊某人大代表選舉資格。紀委表示,調查后無問題,但當張斌家人問他們楊某所在選區包括哪些地方時,對方當即啞口無言。
截至發稿時,李輝本人對時代周報的采訪要求未作回應。沫河口鎮工作人員稱,4月30日,李輝曾在辦公室出現過。
兩任五河縣委書記被判刑
2012年3月,原五河縣人大副主任張華因受賄罪被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處有期徒刑11年。法院查明,張華利用職務便利為請托人承攬工程謀取利益,以明顯高于市場的價格向請托人出售房屋的形式,非法收取請托人錢財81萬余元。
案發前,張華任五河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2010年1月,張兼任五河縣土地整治整村推進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2011年1月,張兼任五河縣土地整治專項行動指揮部副指揮長、復核驗收組組長。
張華并非近年來落馬的五河縣最高領導。在本屆縣委書記前,已連續有兩任縣委書記被判刑。
2010年,蚌埠市政協原副主席、五河縣原縣委書記徐社新,因受賄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安徽省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4年3個月,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30萬元;其犯罪所得人民幣305.35萬余元、13789美元、500歐元、5000港幣及價值人民幣5.5萬元的購物卡等錢物追繳上繳國庫。
在法院查明的徐社新案里,在被認定的74宗受賄事實中,小到一般干部、大到縣人大副主任,均在徐社新受賄名單中。
對于賄賂,徐社新不拘多少,來者不拒,收錢即辦事,行賄金額最少為2000元,最大為60多萬元。2002年2月至2008年3月,徐擔任蚌埠市經貿委副主任、五河縣縣委副書記、副縣長、代縣長、五河縣縣長、五河縣縣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有關單位或個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82人賄賂錢物,合計人民幣260萬元左右。
在徐社新案中,影響最大事情卻是“五河教師短信案”。2006年4月28日,徐社新力挺的五河縣第一中學代校長張兆猛,到縣公安局報案,稱連日來學校教職工及縣里多名副科級以上干部,陸續收到誹謗其本人的短信,損害了其人格、名譽,也擾亂了學校教學秩序,要求公安機關立案查處。徐社新本人也向公安局報案,稱有人利用短信對他進行誹謗。當年8月25日,五河縣公安局在縣委書記的壓力下,對五河縣第一中學教師李茂余、董國平作出拘留10日處5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
在徐新社案中,法院查明,徐社新收受五河一中校長高明會、副校長王儒鴻和黨總支書記張兆猛合計人民幣4萬元。徐社新遂因此“身敗名裂”,鋃鐺入獄。
而徐社新的前任張桂義,在調任蚌埠市糧食局局長后,因受賄在2005年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1年。
法院查明,張桂義在1999年1月至2004年2月任五河縣縣長、縣委書記期間,在干部任命、提拔、推薦、調整及工程開發、個人工作安排等過程中,挪用公款80萬元給他人進行營利活動,先后17次非法收受他人賄賂財物總價值人民幣245199元、美元4000元。
時代周報記者了解,張桂義目前已保外就醫。
五河縣多位人士向時代周報記者表示,在張、徐二人任職期間靠行賄升官者依然還有不少人仍在任上,這些人一日不除,五河縣一日難得安定。
五河縣一在職官員亦表示,近年來皖北地區多名高官落馬,曾在阜陽市任職后升任安徽省省委副書記王昭耀、副省長王懷忠,一個被判死緩,一個被判死刑;而整個皖北地區近些年來僅縣委書記就有20名左右落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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