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記者王晟)為辦理美容卡保養皮膚,身為財務人員的青某在兩個月內私自挪用某餐飲公司26萬元。記者昨天獲悉,朝陽檢察院以涉嫌挪用資金罪將青某批捕。
青某今年19歲,是外地來京務工人員,3年前她來到朝陽區某餐飲公司工作。雖然年紀不大,但因工作積極肯干,很快她就從送外賣的服務員轉為兩個分公司的財務負責人。
2010年8月,青某正式被任命為公司財務負責人,公司交給青某兩張銀行卡,公司的大部分營業款均存在這兩張卡內,這對月收入僅2000元的青某來說是個巨大的誘惑,而分公司除青某外沒有其他財務人員。
2010年10月,青某逛街時看到美容廣告,青某怯怯地進了美容院。在美容院工作人員的熱情服務下,青某用公司的錢辦了一張1980元的會員卡。從此,她幾乎每天去美容院,又辦了減肥、經脈疏通、面部刮痧、足療等項目的卡,不到3個月竟消費了26萬余元。
今年2月,公司要求青某將營業款上交,青某發現兩張銀行卡內只剩下幾百元。無力返還公款的她,只得向公司坦白。目前,青某因涉嫌挪用資金罪被朝陽區檢察院批準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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