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 (記者裴曉蘭)12年前,河北農民張某與其女友的前男友分別糾集人斗毆,后在取保候審期間潛逃。記者昨天獲悉,延慶法院一審以聚眾斗毆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1年半。
1999年9月,張某與其女友的前男友王某在電話中發生爭執,雙方隨后約定在延慶一家汽車服務中心見面,并各自糾集人員攜帶鐵管、水果刀、菜刀等工具,在約定地點互毆。毆斗中,張某將王某的左腕部肌腱砍斷,并將前來勸解的李某打成左額骨骨折。案發后,王某、張某等人均被抓獲,張某在取保候審期間潛逃,今年才被抓獲。
開庭時,經法院調解,張某一次性賠償李某各項經濟損失,并取得李某諒解。
法院認為,張某與王某分別糾集人員聚眾斗毆,其行為已構成聚眾斗毆罪。張某在取保候審期間潛逃,本應從重處罰,但張某案發后主動報警,救治被害人,且在開庭時自愿認罪,積極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因此酌予從輕處罰。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