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襄陽4月19日電(王洪 周啟金)誘騙、拘禁兩職校女生,然后強行拍下裸照,聯(lián)系嫖客準備高價為二人“開處”,因價格過高未聯(lián)系到嫖客。4月19日,湖北南漳縣人民法院一審以強迫賣淫罪分別判處被告人秦某、李某有期徒刑十年、九年。
2011年7月10日,秦某、李某將保康縣一職校女生盧某某、牛某騙至南漳縣城關鎮(zhèn),威逼兩人賣淫,遭到盧某某、牛某的拒絕,秦某、李某遂強行拍下裸照并威脅說“以后你們誰要不聽話,就將裸照發(fā)到網(wǎng)上去”。
盧某某、牛某被拘禁在賓館、美容院內(nèi),秦某聯(lián)系嫖客準備高價為二人“開處”,因價格過高未聯(lián)系到嫖客。2011年7月15日,南漳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民警巡邏時,將被告人李某抓獲,此案告發(fā)。
而在此前的2011年7月4日,秦某、趙某(在逃)還將保康縣一職校在校女學生盧某騙至南漳縣城關鎮(zhèn),由秦某、李某等人強迫其在城關商業(yè)街一休閑屋內(nèi)賣淫。
法院認為,被告人秦某、李某違背他人意志,以威脅、非法拘禁的形式強迫多人賣淫,其行為已構(gòu)成強迫賣淫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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