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榆林訊(記者宋飛鴻通訊員喬小兵)府谷縣一煤礦礦長因包養的情人被前男友多次糾纏,竟雇人將對方毆打致死。近日,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宣判,被告人楊計平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被告人唐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
府谷縣新民鎮某煤礦礦長楊計平從情人唐某處得知,她的前男友廖某常打電話,聲稱要來府谷與唐某重續舊好,唐某讓楊計平出面替自己“擺平”此事。2010年9月13日,唐某假裝同意見面,將廖某約至新民鎮一飯店門前。楊計平糾集王某等3名無業男子,強行將廖某拉到一加油站附近毒打,手機、錢包、身份證等物被搶走,并將廖某丟棄到公路邊,4人駕車逃離,廖某后經搶救無效死亡。經法院審理,楊計平為情人恩怨糾集多人毆打被害人傷重致死,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唐某伙同楊計平共同預謀,同樣構成故意傷害罪,遂作出以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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