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以非法取證為由駁回離婚訴求
法制網南昌3月11日電 記者郭宏鵬 黃輝 通訊員傅龍根 妻子為了獲取丈夫出軌證據,竟在第三者家中安裝針孔攝像頭進行偷拍取證,并將偷拍到的視頻錄像作為證據向法院起訴離婚。近日,江西省新干縣人民法院審理了這起特殊的離婚糾紛案件,法院對該非法獲取的證據不予采信,駁回了原告鐘娜的離婚訴求。
2004年7月,原告鐘娜與被告郭崗經他人介紹認識后登記結婚,于次年12月生育一子。2009年12月,郭崗辭去公職開辦一家五金加工廠。2011年5月起,生意越做越紅火的郭崗經常以工廠加班為由夜不歸宿。2011年10月,鐘娜無意中獲知郭崗與工廠女秘書陳小玲產生了婚外戀。
為此,鐘娜多次質問郭崗,但郭崗每次均否認此事。為了獲取丈夫出軌證據,鐘娜采取非法手段在第三者陳小玲家中偷偷安裝了一個針孔攝像頭,并偷拍到一段親密鏡頭。2012年1月,鐘娜持這段偷拍到的錄像視頻向法院起訴要求判決二人離婚。
法院審理認為,根據《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68條規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在本案中,原告采取非法手段在他人的房屋中安裝攝像頭偷拍取證,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權益,其提供的證據是建立在違法基礎之上的,并且該段視頻中的人物圖像模糊不清,根本無法辨析圖中人物。
據此,法院對這一違法證據不予采信,依法駁回了原告的離婚訴求。(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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