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舉相當于由政府為志愿者頒發了一個全國性的“上崗證”,打通了志愿者流動中的重復登記問題。更為現實的意義是,賦予國家統一編號,有利于增強個人榮譽感和歸屬感,激發公眾參與志愿服務熱情。
我們對這種與時俱進的舉措給予肯定。不過,志愿者編號僅僅是第一步。接下來,相關部門還需要思考如何通過細致完善的措施,更好地服務與規范志愿者活動。
宏觀上基本可以概括為兩點,其一監管,其二服務。
這些年,志愿者活動如火如荼,為發揚正能量建設和諧社會作出了巨大貢獻。但也有少數不軌分子打著志愿者、慈善家等名號,招搖撞騙甚至違法犯罪。最近百色“助學達人”性侵受助女童一案即為典型。
由此觀之,賦予編號前有必要建立系統的志愿者準入機制,對志愿者的背景、資質等進行深入了解,避免志愿者隊伍魚龍混雜。同時,還需加強對志愿者的監管。賦予志愿者統一編號,即是政府為其信譽和能力背書。一旦發生志愿者違法違規事件,政府難免會為此“背鍋”,形象必將受損。
解決這一問題,根本上還需依法而行。目前,相關立法滯后,迄今多數地區志愿服務立法還處于空白狀態,全國也沒有一部統一的志愿服務法。應該盡快將這一工作提上日程,通過法律法規建立起完善的志愿者準入、監管以及懲罰制度。
服務機制更需跟上。盡管志愿者不謀求物質、金錢及相關利益回報,但是,相關部門和組織需要全面考慮志愿者在參與過程中的一些基本需求。譬如,安全訴求、誤餐交通補助等基本保障。有條件的地區甚至可以將志愿服務經歷累計為積分,在求學、就業、創業等方面給予相應優惠。主管部門更有必要創造機會和空間,為志愿者提供相關培訓、教育等服務,提高其志愿服務的技能和水平,推動志愿服務專業化。
志愿服務的核心原則即是自愿,對于國家編號的政策,宜鼓勵提倡志愿者進入到政府編制的數據化管理系統,切忌行政強制。宜尊重不同志愿者的選擇,維護民間志愿的多元性。(文/李紹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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