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最近發生一起校園暴力事件。合肥市28中學在安徽建筑大學內組織高二摸底考試時,在休息時間,一名男生因戀愛糾紛將酒精潑在了一名女生頭頸處,并用打火機點燃,將這名女生燒傷。目前,犯罪嫌疑人袁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批準逮捕。
這樣的案例似曾相識。引發全國關注的合肥少女周巖也是被同學陶某用打火機油點燃,至今仍在治療。
“在校園暴力案件中,因戀愛情感引發的案件數量占很大比例。”包河區檢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檢察科科長杜學玉說,校園暴力造成的影響嚴重,學校、家庭、社會應多方合力建立預防機制。
作案后感覺“贏了”
小袁今年18歲,是合肥市28中學高二學生。8月15日12時許,小袁用事先購買的濃度為95%酒精潑在同年級女同學小馬身上,并用打火機點燃酒精,致使小馬的面部、前胸、后頸等多處部位被燒傷。
據小袁供述,他與小馬談過一段時間的戀愛,后來因為瑣事經常吵架,小馬提出分手,但他一直不愿意,并懷疑小馬有了新的男朋友。“分手后,我很難過,她卻開心快活,所以我有泄憤、報復和自私的心理”。
被害人小馬則稱,小袁讓她與其談戀愛,被她拒絕。
令人訝然的是,雖然小袁只是一名高中生,但他在作案前做了充足準備。
小袁稱,他在網上購買了濃度為95%的酒精,對能燒成什么傷、酒精著火時吸入呼吸道能產生什么后果等問題,他都查了資料。選在校園作案,也是經過考慮的。據小袁供述,校園內人少,前面的工地還有沙子,如果他想滅火,可以用沙子。
作案后,小袁說,他的心里有一種滿足感,有贏了的感覺。
校園暴力具突發性
小馬和曾轟動全國的“合肥少女毀容案”被害人周巖有著極其相似的遭遇。
2011年9月,因不能正確處理交往中產生的矛盾,周巖的同學陶某將打火機油潑灑在周巖的面頸部及身上,并用打火機點燃。經法醫鑒定,周巖面頸部及左耳燒傷,所致損傷后果構成重傷,頸部及左手功能障礙構成重傷。至今,周巖還在接受治療。而陶某因自己的行為,獲刑12年1個月。
包河區檢察院是合肥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管轄院。有著豐富辦案經驗的杜學玉告訴記者,從校園暴力案件涉嫌的罪名看,主要是故意傷害和聚眾斗毆,犯罪嫌疑人的年齡集中在16歲到18歲之間;從犯罪原因看,校園暴力案件很多都是由小矛盾引起,其中戀愛情感引發的案件數量占很大比例;從犯罪后果看,雖然很多是輕傷,但是被害人是未成年人,對他們人生影響很大。
安徽警官學院犯罪心理學老師姚峰專門研究過很多采取極端方式的校園暴力案件。他認為,校園暴力行為通常具有突發性,很多“施暴者”并不是典型的犯罪人,他們平時表現都很好,也沒有出現過違法違紀情況。不過,因為作案人有人格缺陷,在關鍵點上會出現大腦“短路”,采取極端方式報復或解決問題。
據介紹,人格缺陷沒有標準的行為模式,常見的有自卑、抑郁、冷漠、多疑、暴躁沖動等。“孩子人格缺陷的形成,一個原因是社會評價體系過于功利化,這種評價體系看重的是孩子成績、升學等‘光環’,對于他們為人處事、價值觀暴露出的問題,往往合理化看待或者被忽視。同時,家庭倫理的嚴重偏差、父母教育的錯誤方式、暴力文化的侵染等,也會導致孩子心智不健全,沒有正確的道德和價值判斷。”姚峰說,這種人格缺陷會讓孩子出現低齡思維、成年行為,情感暴力中常見的是“得不到的就毀了”。
設置法制心理課程
預防校園暴力事件,不能只是關起門來教育,而是需要學校、家庭、社會多方合力解決。
“目前大學校園已經普遍建立了心理咨詢中心,但是只有極少數高中設有心理咨詢室。據我所知,一些學校是因為出過事才亡羊補牢。”姚峰說,學校要重視對孩子們的心理疏導、情感疏導,可以開設心理健康教育等課程,提高學生的心理素質。另外,學校還可以借力一些心理咨詢社會公益組織,對學生心理進行篩查和干預。
杜學玉建議,學校應該充分發揮法制副校長的作用,通過制度規范,將法制文化課、實踐課、法條課的課時量化,并與考評掛鉤,將法制教育真正落到實處,讓學生知法懂法守法,學會如何正確化解矛盾和保護自己。
校園暴力事前預防最重要的還是家庭教育。安徽醫科大學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副主任葉建國認為,家長更應該注意暢通與孩子的溝通,主動了解孩子在學校的學習、生活情況,及時發現和處理危機事件。□ 見習記者 范天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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