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在十八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上強調,要強化黨的觀念,增強組織紀律意識,自覺做到“四個服從”,堅決克服組織渙散、紀律松弛現象,使黨的紀律真正成為全黨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
請示報告制度是黨的一項重要制度,是組織紀律的一個重要方面,也是檢驗一名黨員合格與否的試金石。
這項制度執行得好,上級組織可以及時掌握黨員領導干部的思想情況,可對下級黨組織決策進行把握,從而及時提醒糾正苗頭性問題,避免更嚴重問題出現。但是,一段時間以來,請示報告制度在一些地方、單位執行得并不好。
不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表面上看是小事,但實際上是組織紀律性差的典型表現,背后往往隱藏著嚴重問題,甚至成為黨員領導干部腐化墮落的一個隱性指標。
不請示不報告,有啥隱情?
十有八九存在腐敗問題——
近來,官員失聯事件頻頻刺激著公眾的神經,尤其河南省洛陽市副市長郭宜品失聯事件,更是把輿論推向沸點,引發各種猜疑、討論。事實上,官員失聯現象早已不是孤例,上世紀九十年代,江西省原副省長胡長清就曾從昆明世博會會場消失,難尋蹤跡。
那么,他們去哪兒了?為何不向組織報告?這背后有何隱情?
據有關媒體報道,郭宜品在伊川縣任縣委書記期間,該縣曾發生過一起特別重大責任事故,而郭被曝為避免追責,保住“烏紗帽”,曾向高官進行巨額賄賂。為逃避調查,郭在湖南長沙一民居“隱居”一個多月。
由此可見,失聯官員的隱情就是:要么貪腐夠了準備出去享受榮華富貴,要么覺察形勢不對準備溜之大吉。
《關于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是請示報告制度的一個方面,明確要求領導干部報告本人婚姻變化、因私出國(境)、配偶子女出國(境)定居、工資獎金、勞務所得、房產、投資等財產情況等。
再看那些不動聲色隱瞞個人事項,把自己打造成“廉吏”的領導干部,他們背后又有怎樣的“故事”?
江西省副省長姚木根填寫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時,只寫了一處房產,然而群眾卻舉報其名下房產多達十幾套。經查,姚木根收受巨額賄賂問題浮出水面。
而廣東省東莞市委原副秘書長吳湛輝則是典型的“裸官”巨貪。瞞報妻女移居香港的事實,違規長期持有因公往返港澳通行證,多次私自出入境,等等。對于吳湛輝來說,請示報告制度形同虛設。太多“活”的例子可以證明,不請示不報告十有八九隱藏腐敗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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