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維權成本高,黑中介違法成本低,難以有效監管,這都是當前黑中介亂象叢生的原因。”專家指出,對中介相關部門應形成長效監管機制,加強立法,對黑中介嚴懲不貸
不知從何時起,“北漂”間流傳開來這樣一句話:“沒被中介坑過,就不好意思說在北京待過。”這看似是一句玩笑話,卻絕非危言聳聽。
2014年1月,在北京從事多年黑中介生意的商人趙國軍因涉嫌利用群租房斂財詐騙被警方刑事拘留,警方在他的辦公室里發現了18本賬目,上面大約有5萬條記錄。
在這5萬條交易紀錄背后,是多少人被“黑”的慘痛經歷?
不僅在北京,很多貼吧論壇中都有不少各地租房者被黑中介坑害的經歷。
中國消費者協會副會長劉俊海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強調,目前中介公司良莠不齊,混跡其中的黑中介不在少數,不但攪亂了正常的房地產市場秩序,損害房屋中介整體形象,更給消費者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和心理負擔。
“群眾要提高警惕認清坑騙手段,相關部門更需要加強監管,加大懲處力度。”劉俊海說。
黑中介騙術多
一些黑中介的欺詐手段令人防不勝防。
中國消費者協會專家顧問邱寶昌曾接觸過不少黑中介案例,他告訴記者,目前黑中介常見的坑騙手段主要集中在拒退押金或中介費、倒賣倒租吃差價等方面。
在實際看房中,一些中介公司會以房源獨家代理或公司規定為由,要求看房者先交予公司部分押金,但這筆錢很可能一去不回。
邱寶昌舉例稱,有的中介在帶租房者看房時,會誘導租房者與房主交換聯系電話,當租房者表示不滿意時,中介則以租房者已與房主建立聯系屬于中介已成功為借口,拒退押金。
還有一些更“高明”的黑中介先租下一套房子做道具,然后找業務員冒充房東,報價遠低于市場價格,待顧客看房滿意與假房東簽下合同并繳納中介費后,假房東隨即找理由不肯出租。
此時,顧客再找公司退錢時,公司會說雙方已簽合同,中介服務完成,房東屬單方違約,中介費不予退還。
還有的黑中介利用消費者租房心切等心理冒充假房東,簽訂租房購房合同,進行一房多租,待收到全款或定金后隨即消失,給房東和租房者帶來損失。
倒租也是業內來錢快的“門道”之一。
曾在多家中介公司任職的彭力向記者介紹,倒租就是由中介直接租下房東的房子后再轉租給其他租客從中牟利。
中介一般會選戶型開闊、裝飾簡單的房屋,以個人名義租下后打隔斷進行群租。
“2500元租一套60平方米的房子,打成5個隔斷,每小間租800元,一個月就獲利1500元,租客的安全則完全沒保障。”彭力說。
除了安全隱患,租客還隨時面臨“錢房兩空”的風險。
彭力告訴記者,一旦中介與原房主簽訂的租期到期,房主隨時有權要求租房者離開,“一些黑中介也會在房東發現房屋被改動時將責任推給租客,自己從中抽身”。
警惕意識很重要
黑中介的欺騙手段五花八門,作為“門外漢”的消費者確實難以防范,但劉俊海認為,在租房時如果提高必要的意識,還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上當受騙。
劉俊海強調,消費者首先應擺正心態,對于價格過低或明顯太過優惠的房屋要提高警惕,切莫因貪圖便宜中了黑中介的圈套。
此外他指出,應盡量選擇口碑較好、店面較多的正規房屋中介,這些中介在服務質量上會有一定保障,一旦發生問題也便于維權。
邱寶昌對此表示贊同,他告訴記者,在他接觸過的中介違規案例中,小中介所占比重相當大,這些黑中介有的甚至沒有營業執照,更沒有在房管部門備案,一旦出現問題便更名換姓,消費者難以事后維權。
邱寶昌建議,在選擇中介時應注意查看該機構的工商營業執照和房屋經紀備案證書,以及房屋經紀人的資格證書,選擇有資質的中介機構。
通過梳理黑中介案例,邱寶昌注意到很多中介都是利用了消費者法律意識淡薄,在合同上“做文章”。2013年,北京市消費者協會接到的房屋中介投訴中前三位便是營銷合同、虛假宣傳和交易價格。
“一些中介公司和消費者簽訂的合同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等或霸王條款等問題,隱含種種陷阱。”
邱寶昌舉例稱,比如有的中介在租房合同中約定如果房屋租期滿后無新人續租,則老租客要用部分押金做補償,這就是霸王條款。
彭力也透露,有的中介會向租戶承諾除房租外不收任何額外費用,但在租房合同不顯眼的位置卻標注了租戶要承擔衛生費、管理費等,在簽合同時,中介往往會催促消費者,待匆忙簽完后則依此來額外收費。
邱寶昌建議,簽訂合同前要仔細閱讀并檢查其中是否有霸王條款或不合理免責條款。同時要杜絕口頭協議,如需補充內容,一定要落實在文字上,并要求中介在上面加蓋公章。
針對黑中介冒充房東誘騙消費者的手段,劉俊海建議在看房時應查看房主房產證和身份證等證件,簽訂合同時房東、中介和租房人應三方共同到場,定金或預付款應親自交予房主,中介代收要開具收據。
劉俊海同時強調,在租房中應注意存留證據,比如入住前可把承租房的家具設備拍下,以免日后中介以物品丟失等為由克扣押金;同時和中介人員涉及交錢、過戶等重要內容可以錄音,并保留短信、微信等內容作為日后證據。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