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十八屆三中全會確定的改革事項中首個出臺的總體方案,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的《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下稱《方案》),確定了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要重點從三個方面推進:改進預算管理制度;深化稅收制度改革;調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間財政關系,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并首次設定了時間表:2016年基本完成重點工作和任務,2020年基本建立現代財政制度。
這意味著財稅體制改革被中央定位為我國全面深化改革的“排頭兵”。多名專家向《中國經濟周刊》表示,通過十八屆三中全會有關精神、《方案》等可以看出,中央已把財政的重要性、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的意義上升到了一個空前的高度。
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從意義的重大性來講,可以和1994年分稅制改革相提并論,但改革的重點完全不同。1994年分稅制改革的焦點是財政收入的劃分,主要是使得中央在財政收入分配中取得主導地位,但這一次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現代財政制度,范圍比上次要寬很多,而財力分配則被淡化,將保持現有中央和地方財力格局總體穩定。
財政,在過去看來,只是一個政策工具,如今,它已被提升到了關乎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的層面。《方案》有很多閃光的東西,最重要的是關于財稅體制改革的諸多重大理念、表述的變化,如“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是一場關系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深刻變革”。換句話說,如果沒有財稅體制改革,要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就是不可能的。
財政部部長樓繼偉表示: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的目標,是要建立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相適應的現代財政制度,這與1994年財稅改革有很大不同。“那時候主要是規范國家和企業、中央和地方收入關系,我們的主體稅種就是那時候建立的。經過20年的發展,現在我們的稅制有了很多的變化,強化了公共財政的職能,財稅與老百姓關系越來越密切。深化財稅體制改革不是政策上修修補補,而是在原來的基礎上立足全局、著眼長遠,進行制度創新和系統性重構。”
預算制度改革是突破口:政府花錢須讓公眾看得見、 看得懂
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要重點推進三個方面的改革:改進預算管理制度;深化稅收制度改革;調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間財政關系,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
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研究院院長王雍君認為,三個方面的任務是相輔相成、缺一不可的,但從具體操作來講,應該以預算管理制度的改革為一個中心,或者說突破口。短期來看,預算管理制度改革是重中之重,改革重點是規范預算程序;中長期來看,中央和地方的收入劃分和支出責任的劃分是重點,其核心是改革轉移支付制度。
“透明預算”須公眾能看懂
6月25日發布的審計署對2013年中央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顯示,預算編制不清晰,約束力不強,財政資金的虛報冒領,礦產資源轉讓中不當利益等問題,仍然存在。
王雍君認為,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中“透明預算”的提法給出了很大的改革空間。
學者們以往談預算都不敢奢望“透明”,認為“公開”就不錯了。這是因為在一些政府部門公布的預算信息仍然相當模糊,總的來說,在預算收入方面的信息多于預算支出的信息,支出方面只能看到資金的投入方向,看不出支出的具體用途。
王雍君認為,預算公開并不等于透明,更不意味公眾能看懂。公開預算只是一個手段,有時候政府亮了賬本、報表,或者公布一部分,就算公開了。“做到透明預算,讓專業人士甚至公眾能看懂是符合法治政府要求的,也是一個基本要求。”
“全口徑”管理不亞于一次革命
此外,中國社科院學部委員、財經戰略研究院院長高培勇告訴《中國經濟周刊》,預算管理要不要真正實行“全口徑”,是事關財稅體制改革根本方向的問題之一。
所謂全口徑預算,即全面取消預算外資金,將所有政府性收入納入預算管理。從2003年十六屆三中全會正式提出“實行全口徑預算管理”的改革目標迄今,已超過10年時間,盡管先后推出了一系列的調整、整合動作,逐步形成了公共財政預算、政府基金預算、社會保險預算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四類預算的現實格局,但這一目標始終未能真正實現。
高培勇指出,四類預算中,規范程度最高的是公共財政預算,這類收支有統一的制度規范,須接受并通過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審議、批準,且可在各級政府層面統籌使用。而其余三類預算都屬于“備案”性的審議。按照2013年的預算數字計算,在包括上述四類預算收支的盤子中,公共財政預算收支所占的比重,為65%上下。其余三類預算收支所占比重數字加總,達35%左右。這意味著,當前中國的政府收支規模,真正納入“全口徑預算管理”視野或完全處于“全口徑”控制之下的比重,距十六屆三中全會設定的目標,還有相當長的一段路要走。
高培勇稱,實行“全口徑預算管理”改革的最終目標是將所有政府收支納入其中,并進行高效、統一管理,這實際上不僅僅規范了財政資金,還涉及大量地方政府事權的規范,要求將地方政府的事權與財權高度匹配,并建立綜合的政府收支問責機制,由人大等機構對政府行為進行預算控制,是財政收支管理向政府理財觀念轉變的深刻變革,是執政者自己對自己的改革,其潛在意義不亞于一次革命。
“給人大充足的時間審查預算”
“改進預算程序包括預算的準備、審查和執行三個環節,特別是在前兩個環節,預算的準備和審查中,應當著力加強人大的作用。”王雍君說,“人大審查預算的時間太短,應該參考國際慣例至少延長到4個月,給人大充足的時間審查,此外在預算編制過程中還要注意財政部門和職能部門的分工合作。”
“許多國家議會將60%的會期都用在審核預算上,我國安排的時間卻不多。”曾參與預算法修訂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尹中卿認為,我國現行財政年度與自然年度相同,而批準預算的時間往往在3月之后。年初的預算執行計劃經過層層審批之后,往往要下半年才能到位,導致支出執行進度滯后。解決這樣的尷尬局面,一種辦法是將我國財政年度改變為從當年4月1日至下年3月31日,另一種辦法是把全國人代會的時間提前到上年的12月份,或者加開一次秋季會議,專門審查批準下一年度計劃和預算。
尹中卿認為,在全國兩會召開前,可以考慮增加人大常委會會議審查的環節,或者組織部分代表提前審查。在人代會上,要考慮恢復對預算執行情況和預算草案進行說明的口頭報告,安排專門時間對預算草案進行專題審議討論,保障人大行使預算審查批準權。
預算法要保障公眾監督權
這些都繞不開預算法的修訂。專家認為,預算法修訂是進一步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前提之一。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劉尚希表示,“預算制度改革中,預算法的修改無疑是一個重點,改革的許多新的精神在預算法三審稿里就已經有所體現。”
以1994年財稅體制改革和當年通過的預算法為起點,中國開始了建立現代預算制度的探索。隨著中國社會的發展和市場經濟制度的逐步完善,現行預算制度的弊端也逐漸暴露。在專家眼中,現行預算法未對預算公開作出規定,而隨著公眾權利意識的覺醒和提升,普通人對政府怎么花錢、“三公經費”等問題越來越關注。可以說,預算法的修訂和每個公民的權利息息相關。
尹中卿在接受《中國經濟周刊》采訪時表示,“政府花的錢是稅款,花錢的目的是為了公共服務,老百姓最關心的問題,都是政府要花錢解決的。”
據《中國經濟周刊》獲悉,預算法修正案(草案)或將在8月25日召開的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上迎來“四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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