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小紅指著部分銷貨憑證,訴說著舉報的艱難。 張貴志攝
“我作為當事人向國稅局實名舉報企業偷稅、代開、虛開增值稅發票四年多了卻毫無結果,他們(國稅局)還一直推說案子在查,讓我耐心等待。”江蘇省泰州市姜堰區的薛小紅一說起4年來的舉報之路就是滿腹委屈和氣憤。
2010年6月,薛小紅開始向泰州市國家稅務局等多個部門實名舉報泰州市競龍營養品廠(原姜堰市競龍營養品廠)、江蘇統業保健品公司、泰州三九保健品有限公司、中英合資寶銳德食品(江蘇)有限公司等企業涉嫌虛開增值稅發票、偷稅漏稅,以及泰州市競龍營養品廠長期為以上企業代開增值稅發票。
說到上述企業,在這里不得不提到一個人——葛廣群,他不僅是泰州市競龍營養品廠和中英合資寶銳德食品(江蘇)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且還是上述4家企業的實際控制人。從1994年開始,薛小紅即在葛廣群處從事銷售工作,并一度擔任多個區域的銷售負責人。
“我手頭上是要證據有證據,全部都是原始的銷貨憑證,要材料有材料,四年來多次向國稅局檢舉,證據材料也是移交了一次又一次,可就是沒結果。”薛小紅氣憤地向法治周末記者講述著舉報遭遇,“其中就包括競龍營養品廠為我2004年注冊的‘泰州宇佳食品有限公司’代開了幾年的增值稅發票”。
泰州市國稅局則向法治周末記者回應稱:“早在2011年就有了處理結果,只是與薛小紅舉報的內容無關。也沒做偷稅處理,是一般的違規行為。”并稱,薛小紅提供的“銷貨憑證都無法證明其真實性”。
就在泰州市國稅局答復記者后4天,該局卻告訴薛小紅,此案已立案,還在調查。
曾經的搭檔
泰州市競龍營養品廠,位于泰州市姜堰經濟開發區,主要生產黑芝麻糊、豆奶粉、核桃粉、固體飲料等產品,一直以來均為殘疾人福利企業。
說起薛小紅與葛廣群,他們在以前可謂是“黃金搭檔”,一個負責廠里的生產經營,一個主管對外銷售,把企業經營得紅紅火火。拿薛小紅的話說,那時他們好得勝似一家人。
從1988年起,他們即是泰縣蜂乳廠(后改為揚州市玉晶保健食品廠,即現在的泰州市競龍營養品廠)的同事,薛小紅在銷售崗位,葛廣群則在市場開發部。
1995年,企業從集體企業改制成為民營企業,名稱也改為“姜堰市(泰州市下轄縣級市,現已改為姜堰區)競龍營養品廠(現為泰州市競龍營養品廠)”,葛廣群任法定代表人至今。
該廠雖在1995年已改制,但法治周末記者在今年7月18日調取的該廠工商登記資料發現,其登記性質仍為“集體所有制”,姜堰市(區)姜堰鎮人民政府為主管部門。
7月18日,姜堰區姜堰鎮企管站的陳(音)站長對法治周末記者稱:該廠從1995年改制后就與鎮政府沒有任何關系了,這些年也從未向政府繳納過管理費。
企業改制后,薛小紅還是一直從事著銷售工作,銷售業績也是一路飆升,并一度成為上海、江蘇、山東、安徽等地的銷售負責人。
薛小紅說,為了擴大產品在市場的覆蓋率,葛廣群分別在1997年、2003年、2009年成立了統業保健品公司、三九保健品公司、寶銳德食品公司,其產品類型一致,其目的就是以不同品牌擴大相同產品的市場份額。
新成立的三家企業,葛廣群只在寶銳德食品公司出任法定代表人,另外兩家分別由其妻子和他人任法人代表,但所有企業均由葛廣群實際控制。
2008年,兩人因一個“黑芝麻糊”產品的價格發生爭執,2009年,經多次調解無果后,兩人的關系終走向惡化。
四年舉報路
2010年6月,薛小紅根據自己在做銷售時掌握的銷貨原始憑證、銷售單位和部分增值稅發票號碼等證據,開始以實名向泰州市國家稅務局正式舉報,競龍營養品廠在長達15年里分別為統業保健品公司、三九保健品公司、寶銳德食品公司、泰州宇佳食品公司等企業代開增值稅發票數千萬元。
泰州市宇佳食品公司是薛小紅注冊的一家企業,他自曝,競龍營養品廠僅給他的公司代開增值稅發票就在2000萬元左右。
此外,葛廣群所控制的4家企業還以改變貨物單價和數量的方式為客戶虛開了數千萬的增值稅發票。不僅如此,這十多年來,凡是賣給個體戶的產品,幾乎都未開過發票,也未主動向稅務部門申報納稅,涉嫌偷逃稅款數千萬元。
薛小紅對法治周末記者稱:2010年6月23日,他向泰州市國稅局舉報后,該局說案件已轉到姜堰國稅局稽查局,之后的幾個月,他反復跑姜堰稅務稽查局,每次都是讓他回去等。一直等到年底時,負責此案的朱科長卻調離了,剛接手的周姓稽查員仍是讓他回去等。
2011年1月,薛小紅感覺無望,開始在網上及書面向江蘇省國稅局和國家稅務總局舉報,江蘇省國稅局說將此案已轉交泰州市國稅局查處,泰州又轉到了姜堰,此后一年他多次詢問也毫無進展。
2012年2月7日,薛小紅親自到江蘇省國稅局舉報中心再次檢舉上述企業涉稅違法情況,該局于當天給他出具“檢舉稅收違法行為受理回執”后,讓他回去等結果。可這一等,就等到了2012年底才接到泰州市國稅局紀檢組的電話。這次,薛小紅好像看到了希望,他先后三次帶著證據到該局詳述情況,該局紀檢組和稽查局的科長莫冰對他反映的情況都詳細做了記錄。2013年1月16日,還留下了部分證據但依然無果。
2013年10月28日,薛小紅再次被叫到泰州市國稅局做筆錄,再次移交證據,最后還是再次讓他“回去耐心等待結果”。
之后,薛小紅每隔一個月都會打電話詢問調查情況,但每次得到的答復都是:“在查”,“還在查”。
到了2013年底,莫冰讓薛小紅“以后不要找他”了。
今年,薛小紅在向泰州市紀委和市委效能辦反映后,泰州市國稅局于6月10日又一次約談了他。但調查進展和結果不得而知。
薛小紅還稱,他在實名舉報過程中還遭到了葛廣群的恐嚇、辱罵和利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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