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 賈康
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會議指出,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財稅體制在治國安邦中始終發揮著基礎性、制度性、保障性作用。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是一場關系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深刻變革,是立足全局、著眼長遠的制度創新。這意味著,全面深化改革中位置居前的重頭戲——財稅體制改革正式拉開了其新一輪深化推進的序幕。
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全文公布之后,國內外好評如潮。我認為領會內容極其豐富的《決定》的精神實質,最簡要地說,可以濃縮成三個關鍵詞,形成一個邏輯鏈接。第一個關鍵詞是“現代國家治理”,具體表述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第二個關鍵詞是文件中多次出現的“現代市場體系”;還有一個關鍵詞是“現代財政制度”。把三個關鍵詞綜合在一起,是要推進“五位一體”的全面改革。這是理解《決定》所應掌握的一個基本邏輯鏈接,可以認為,這最濃縮地體現了《決定》的精神實質。
承前啟后的現代國家治理
現代國家治理,是十八大確立“五位一體”全面深化改革之后提煉出來的治國施政的基本理念,足以對中國整個現代化過程產生深遠影響,又明顯帶有承前啟后的特征。“承前”可以追溯到1840年鴉片戰爭拉開中國近現代史帷幕,其后的一百年間出現三件大事:第一件是辛亥革命,推翻千年帝制“走向共和”;第二件大事是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第三件大事是改革開放。
改革開放30多年以來,我國總體發展相當不錯,中國現代化的前兩步已經提前實現,但如果不能夠通過改革來攻堅克難,我們就沒有把握實現“第三步”目標,順利走向現代化。面對矛盾凸顯和千頭萬緒的任務,十八大的一個基調是“五位一體”全面深化改革,其中核心問題是要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的關系。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讓政府更好地發揮作用。其相關的“治理”,不同于過去說得很多的“管理”、“調控”,表述的是多元主體充分互動的整套制度安排與機制聯結,其中有管理也有自管理,有調控也有自調控,有組織也有自組織,追求的是最大包容性發展中的多元主體互動帶來最充分的潛力釋放。
1992年鄧小平歷史性的南巡講話,在幾個月內促使中央正式確立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目標模式,又有其后1994年1月推出財稅配套改革——這是全局性質的非常重要的一個突破。市場經濟目標模式確立之后,中國GDP以年均兩位數以上的速度增長。但在確定“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表述時,中央在文件里也只說“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基礎性作用”。又經過20多年的努力,終于能夠把市場作用表述為“決定性作用”。經過這么長的時間才表述到位,說明統一認識、凝聚共識往往是多么艱難!
混合所有制是實現市場法人主體產權結構最大的包容性
“市場起決定性作用”后面跟著一個突破性表述,就是“混合所有制”。文件中首先繼續表述了“公有制經濟發揮主體作用”。而后面跟著的是,“不論是公有制經濟還是非公有制經濟,都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都是重要組成部分”就不分主次了。接著引出“混合所有制”的突破——市場運行機制基石的關鍵部分,就是過去已肯定的“現代企業制度”的標準形式——股份制,可以使公有的、非公有的產權融合到千千萬萬的市場主體——企業產權結構里面去。
有人解讀說混合所有制就是多種經濟成分并存,這顯然不對。早在改革開放初期我們就已在發展多種經濟成分,現在所說的混合所有制,實際上強調的是在一種現代國家治理的法治背景下,使任何一個市場主體內部,它的產權可以按照混合所有制來處理,可以避免過去種種似乎解決不了的糾紛,實現最大包容性和共贏、多贏。如果說混合所有制在現實中是通過規范的股份制來實現市場法人主體產權結構最大的包容性,那么原來談論了多年爭吵不下來的“國進民退”與“國退民進”、“姓公姓私”和“姓社姓資”問題,都可以淡化。
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支撐
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指出,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我認為,這種表述完全符合學理。從學術理論上講,“以政控財,以財行政”的財政,處理的是公共資源配置問題,它必然拉動、影響整個社會資源的配置和整體的社會管理。由政府掌握一部分財富后做什么?就是以財行政,履行政府應該履行的職能。
“錢從哪里來,用到哪里去”的具體表現形式就是預算,預算是政府體系的收支計劃。各級政府預算體現了各級政府活動的范圍、方向、重點、內容和政策,大到國家安全、國土開發,小到公共區域路燈照明、路標、門牌號碼方位識別系統的設立,這些都要通過財政分配以規范的預算安排來實現其供給,所以說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而財政部部長樓繼偉還加了一句話: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全面改革的支撐”,這無疑強調了財政在服務全面改革上的支撐作用。
把以上所說的三個關鍵詞連在一起,再具體結合到各個區域、各個部門、各個崗位,以財政服務全局,我們面臨的改革任務十分豐富和艱巨。
從居安思危的角度看,現階段我們應該正視哪些困難和問題呢?我認為主要有兩方面的問題:一是從“物”的角度看,表現為資源和環境的制約。中國走上了過去希望能避免、但現在看起來沒有能夠避免的“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以霧霾為代表的環境問題已十分嚴重;二是從“人”的角度看,表現為收入分配、財產配置和人際關系狀態。社會成員對于收入分配已累積了一大堆不滿。要真正化解矛盾,就必須深化改革,而改革進入深水區之后,既得利益糾結在一起互相頂住形成固化藩籬,任何一項改革都非常困難。
有人將現階段面臨的基本局面比喻成“兩只老虎賽跑”:一只“老虎”叫改革,另一只“老虎”叫社會問題。這兩只“老虎”各自要素齊全,似乎彼此也看不太清楚對方,但都在往前跑。如果沒有對矛盾化解過程和“兩只老虎”賽跑過程的有效控制,我們往前走有可能跌入所謂的“中等收入陷阱”、“轉軌陷阱”、“塔西佗陷阱”和“福利陷阱”。因此,要按照《決定》所部署的全面深化改革,化解各種制約發展的矛盾,釋放潛在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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