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霾目標為什么落實這么難?
2014年以來,京津冀等地在大氣污染防治等環境治理領域力度空前。以經濟手段促進治污減排,大幅提升排污收費標準等措施,已在北京逐步實施。記者采訪的有關專家表示,我國治霾總體思路明確,但仍存在落實不力的隱憂,治理工作任重道遠。
治理難度超歐美
中科院“大氣灰霾追因與控制”專項首席科學家賀泓、中國科學院大氣物理研究所研究員王躍思等專家指出,發達國家大氣污染呈現明顯“階段性特征”,即工業排放、城鎮化與機動車文明相繼發展,而我國則是三者幾十年內同時展開,此間產生了大量污染疊加,這種復合型污染治理難度要超過西方國家。
此種污染在數據上有明顯體現:根據北京市環境保護監測中心提供的PM2.5組分實時在線監測顯示,有機物、硫酸鹽、硝酸鹽為主要物質。
北京市環保監測中心主任張大偉介紹,硝酸鹽主要來自煤炭和油氣燃燒,機動車排放所占比例非常高;硫酸鹽基本來自燃煤排放的二氧化硫,在高濕度空氣下,轉換生成硫酸鹽;有機物來自煤炭、石油類燃燒的不完全燃燒產物,如垃圾焚燒、露天燒烤、生物質燃燒、餐飲油煙、化工生產等。
污染復雜性不僅在于其疊加效應,還在于不同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之間會發生化學反應,從而進一步加大霧霾產生的可能性。賀泓帶領的科研團隊最近發表的論文稱,復合型污染條件下,整個大氣環境對污染物的容量下降。
“對于第二產業僅占兩成的北京而言,機動車污染是‘氮氧化物’的重要來源。”賀泓強調,氮氧化物高濃度共存時,大氣對二氧化硫的容量會急劇下降,這對治理霧霾提出前所未有的挑戰。
落實力度存擔憂
賀泓等業內人士普遍認為,國務院“大氣十條”確定的治理思路正確,特別是對京津冀而言,燃煤、機動車、工業排放、揚塵等幾大污染源顯而易見。“沿此思路治理,絕對不錯,但同時存在如何落實的擔憂。”賀泓說。
記者調研了解到,排污企業應付檢查、治污產品惡性競爭是制約當前環境治理的“絆腳石”;而深究企業緣何沒有治污積極性,則暴露出治理成本倒掛等深層原因。
燃煤煙氣凈化主要是依靠脫硫、脫硝、除塵。一些排污企業為適應“形勢”需要,雖安裝環保設備,平日卻“束之高閣”,管得嚴時才用來應付檢查,存在覆蓋率高、使用率不足的情況。還有企業為節省成本和降低運營費用,不顧環保設備治污效果而盲目追求最低價,或不按設計要求使用設備,“小馬拉大車”造成治污難以達到效果。
“劣質煤與好煤,一噸價差一二百元,大電廠一天燒煤1萬噸,一年價差好幾個億,傻瓜才全燒好煤。”中國環境保護產業協會脫硫脫硝委員會副秘書長路光杰說,綜合各項環保費用,不用環保設備的鋼廠一年能省下至少數百萬元,大的鋼廠能省下一兩千萬元。
按國家標準,脫硫設備能用大約30年,但實際上很多設備用幾年就得換,性能根本不達標。北京西山新干線除塵脫硫有限公司總經理趙猛說,競標時常碰到“最低價中標”的情況,有時鍋爐機械脫硫裝置價格差3至4倍,有的報價甚至連成本都不夠,導致環保企業惡性低價競爭搶奪市場。
此外,燃煤治理領域,還存在“法律不配套,標準不統一”問題。賀泓說,電力所用的燃煤約占燃煤總消耗量的50%,脫硫脫硝除塵基本針對這些燃煤,另有近一半的燃煤在鋼鐵、建材等工業及量大面廣的散用上。
“我國電力燃煤排放標準居世界最嚴系列,但其他各行業排放標準參差不齊,如工業鍋爐和窯爐的排放立法遠遠不夠,再如水泥企業盈利微薄,標準稍微加嚴即可引發較大范圍倒閉,減排與經濟利益、就業致富、社會穩定存在博弈。”
同樣是燒煤,同樣是排放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污染物,不同行業標準不統一的背后,或許是治理成本和效率不同。路光杰說,小鍋爐與電力行業的脫硫脫硝技術本質一樣,但電站鍋爐很大,一天能燒1萬噸煤,小鍋爐一天至多燒幾十噸煤,同樣的脫硫脫硝,成本差距非常大。
路光杰說,電站的脫硫脫硝成本在電廠承受范圍之內,但造價1000萬元的工業鍋爐,配套脫硝1100萬元,配套脫硫除塵再加1100萬元,“2200萬元,一般企業怎么承受!”
低效治污亟待改變
國家發改委早在2006年6月發布的《關于鋼鐵工業控制總量淘汰落后加快結構調整的通知》指出,“2003年以后新增的煉鋼產能中,經國家發改委、環保總局、國土資源部核準的項目產能不足全部新增產能的20%,絕大部分產能未經核準、環評和科學論證”。
曾任國家環保總局污控司司長的王漢臣長期調研全國鋼鐵基地。他坦言,地方環保局的“婆婆”是地方政府,環保部對地方環保局是“指導”,“環保是公認的花錢產業,對于經濟落后地區而言,肚皮都沒照顧好,哪有精力搞環保?”
記者走訪華北地區一些縣市了解到,不少縣級財政是“吃飯”財政,前幾年承接“污染”產業,到了如今,環境治理成本沒有著落。“如果不發展經濟,既無法提高財政收入、向上級政府‘交代’,也難以解決群眾就業、提高百姓生活質量。”河北省一位縣級環保部門官員說。
業內人士曾預測,2013到2017年,國家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投資估算合計約1.75萬億,經濟效益預期顯著,提供非農就業崗位逾200萬。
然而,規劃并非真實市場需求,一些專業人士對此并不樂觀。“環境任務重,環境風險高,并不意味環保需求大。”環保部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原慶丹指出,需求可能是一廂情愿的推算,各級政府和企業有可能在低成本環保投入上徘徊,這種“先隨意上點治污設施”的湊合局面,亟須制度解決。
當前各省間存在相似產業的競爭,環境嚴格執法的背后,確實存在“誰嚴格誰倒霉”。低成本治污在許多領域成為首選,環境價格市場非但沒有真正形成,還很扭曲。提及環保服務類企業生存現狀,路光杰說,政府嚴格標準、到位執法,排污企業才會重視,中國環保服務類企業才有飯吃,“否則就是各家環保企業競相壓低價格、壓薄利潤,最終喪失研發動力。”
此外,民營企業參與環境治理的市場應用難度也高于技術研發。記者調研采訪的多家環境服務類民營企業主要負責人表示,環境服務類新技術新產品的利用,第一桶金非常困難,許多新技術甚至是“遠走他鄉”,先發展海外市場獲得投資回報。業內人士建議,對于經得起應用檢驗的競爭力強、技術創新型環保企業,應打破政府采購封閉體系,在政府采購、示范推廣等方面優先考慮,使真正的好技術、好產品得到應用推廣。(記者 倪元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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