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私募債的初衷是為了扶持中小企業發展,但是現在由政府融資平臺擔保,募集的資金實際由擔保的平臺來使用。這肯定是不合規的,變味了。”一位從事私募債發行的人士說。
記者獲悉,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借道”中小企業私募債“創新”模式變相融資,形成“平臺中小企業私募債”這一特殊產物。該產品今年以來備受市場熱捧,在地方政府融資渠道收緊的情況下,更成為地方政府融資的“新寵”。專家認為,要杜絕各種“變相”違規融資行為,還需要為地方合理的融資需求開正門。
借道 平臺私募債呈“燎原之勢”
上海東海證券一位從事私募債發行的人士介紹,中小企業私募債于2012年6月問世。根據目前的業務規則,政府融資平臺并不能直接作為中小企業私募債的發行主體。
“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看重中小企業私募債審批快捷、融資規模和用途不受限制等獨特優勢,為了拓展新的融資渠道,鉆債券市場空子。于是一年后,平臺中小企業私募債應運而生并迅速傳播。”該人士稱。
平臺中小企業私募債(下稱“平臺私募債”)是指由符合中小企業私募債發行條件的主體發行,由政府融資平臺進行保證擔保,募集資金實際上由政府融資平臺使用的一種結構特殊的中小企業私募債。其發行主體包括非平臺公司、退出類平臺公司的子公司、平臺公司的孫公司,也就是平臺公司的關聯公司、參股或者控股的子公司。
據WIND最新數據,記者不完全統計得出,目前市場上共有52只平臺私募債發行,其中深交所7只、上交所45只,平均發行規模1.63億元,平均發行年限約為2.8年。Wind數據顯示,該類債券發行利率區間為8.0%至11.8%,平均發行利率約為9.47%,其中,2月17日由海城市西柳物流服務有限公司發行,海城市城建投資有限公司擔保的“14柳物流”債當期票面發行利率高達11.8%。
值得注意的是,僅今年前三個月發行的平臺私募債就多達24只,總額為38.69億元,占全部發行數近半。其中,淮安新城投資開發有限公司繼2013年11月28日作為擔保方為淮安軟件園管理發展有限公司發行1.15億元的平臺私募債之后,又于今年1月22日和1月23日相繼為洪澤縣現代新農村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和淮安軟件園管理發展有限公司1.5億和0.9億元的平臺類私募債作擔保。而天津市東麗經濟開發區總公司、無錫市南長城市投資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等平臺公司也先后不只一次為中小企業私募債做擔保。
對此,接近發債機構一位人士透露,今年以來,平臺類私募債發行明顯增多。這主要是由于平臺公司和私募債的發債主體中小微企業的各自需求決定的。對于平臺公司來說,今年來面臨集中兌付的壓力,而發行規模受凈資產40%限制以及監管層進一步收緊城投債發行等原因,其曲線“借新還舊”的需求尤為緊迫;而對于中小企業來說,在度過一段瘋狂發債的蜜月期后,由于受債市信用風險影響,近來這種募資方式尤為艱難,傍上高評級的城投平臺也是其愿望。
上述東海證券人士說,目前全國除河北等一兩個省不能正常發行平臺私募債外,其他各省市都可順利進行。事實上,與原來分布集中在江浙一帶不同,一季度發行的平臺私募債涉及的發行主體從之前的江浙擴展到西部的重慶和華北的天津及華中地區。
察覺 監管層“嗅”出異樣
據記者了解,平臺“借道”私募債的成本相比城投債要高出很多。平臺私募債整個過程下來成本高達12%至13%,而正常的企業債一般不會超過10%。“對于融資平臺來講,不太劃算,一般都是這些平臺其他融資渠道不暢或者不能滿足融資需求時,才會轉向中小企業私募債。”上述東海證券人士說。
從規模上看,中小企業私募債的體量不是特別大。“一般私募債募集資金也就一兩個億,多的話也就三個億。比較而言,城投債的量就大了很多,5億以上的比較常見,10億的也有。”前述機構人士說:“目前平臺私募債也就百來億規模,未來或受監管,不大可能形成大氣候。”
談到政策監管,業內人士表示,目前雖沒有明文的監管政策出臺,但監管層似乎已經“嗅”出異樣。
“中小企業私募債門檻比較低,資金用途比較靈活,這是政府融資平臺鉆空子的地方,在產品剛開始設計的時候沒有考慮到這些情況。”上述從事私募債發行的人士說:“這段時期過后,交易所的監管可能會趨于嚴格,政府融資平臺以私募債為途徑進行融資可能會逐漸受到限制,審核將更嚴格一些。”
該人士說,券商作為中介方,發行私募債之前會和交易所的審核人員有個初步的溝通,征求其意見。交易所對平臺私募債的態度不太積極,券商也就不太愿意接單做這類業務了。此外,這類業務也涉及對地方政府真實財力的考察。如果該平臺所在的地方政府的債務比較重,可能也不太愿意考慮。
疏導 滿足合理融資需求需開正門
“把后門堵住了,前門還沒開,地方融資平臺只能尋找一種變通的方式來變相發債融資。因此,盡快推出規范化的市政債券的方式,給地方政府規范化的融資渠道,是非常緊迫的。”國家發改委經濟研究所財政金融研究室副主任許生說。
2013年4月9日,銀監會下發《關于加強地方融資平臺風險監管的指導意見》,強調各銀行要控制平臺貸款比重,審慎持有融資平臺債務,不得為平臺債提供擔保。
銀監會在近日召開的第一季度金融形勢分析會上明確指出,針對地方融資平臺問題,銀監會表示要緩釋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債務風險。其中,要控制信貸總量,化解到期風險,優化貸款結構,增加有效資產抵押,并視情況加大貸款清收力度,建立預警體系,科學設定風險“警戒線”。
許生說,雖然政府性債務審計之后,對地方政府發債的認識趨于中性和客觀。前兩年出臺了一些收緊融資平臺融資的政策,但是并沒有對政策有所放寬,原來防風險的收縮性的政策措施的影響一直存在,地方政府融資還是受到影響。
光大證券首席宏觀分析師徐高表示:“平臺中小企業私募債,如果要做評價,肯定是一種不規范的行為,但其背后有合理性。”
“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尤其在現在經濟下滑壓力下,承擔了通過基建投資來穩增長的責任,它有融資需求,而且這種需求應該說是合理的。”徐高說:“但是監管層又以很多方式堵塞了它的融資渠道,所以逼得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用各種‘創新’的方式來獲取融資,轉向一些可能風險更高、更隱蔽的途徑。”
徐高認為,要解決這個問題,光靠堵不行,應該疏導為主。“包括中央財政資金的撥付,比如發行國債;比如國開行等政策性金融機構提供貸款;還有就是城投債,雖然問題比較多,但是相比平臺中小企業私募債來說,相對要正規一些。”徐高說,“要開正門,才能堵后門,要是不開正門,還總堵后門,那就是逼著人翻窗戶。如果窗戶也堵,就只能從煙囪過。(記者 趙婧 鐘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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