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4月22日電 據甘肅省檢察院官方微博“甘肅檢察”消息,蘭州市檢察院21日通報了4月20日下午檢察公用車碰撞隔離欄事故情況:該事故責任車輛是蘭州市檢察院派出的公務用車,駕駛員是聘用人員。
通報稱,事故發生后,駕駛人員向單位車管部門報告了事故,但隱瞞了酒后駕車情節。21日上午,蘭州市檢察院已積極與交警部門聯系,支持交警依法處理,對事故造成車輛和交通設施的損失由駕駛員個人承擔。蘭州市檢察院表示,將以此事故為戒,對駕駛人員的管理制度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反思,進一步堵塞漏洞,同時真誠歡迎新聞媒體及社會各界繼續進行監督,以更好地促進檢察隊伍建設和管理。
此前有媒體報道,20日下午6時15分左右,蘭州市一輛車身噴有“檢察”字樣的車輛,在由東向西行駛過程中,突然撞破路中隔離欄,與一輛出租車發生剮蹭。經交警部門證實,該車司機涉嫌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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