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政府3月25日19時宣布,26日零時起正式實施機動車限牌,對市行政區域內小客車實行增量配額指標管理,增量指標須通過搖號或競價方式取得。一份與當天發布會材料如出一轍的“新聞通稿”,在限牌前夕便瘋傳網絡。杭州市交通運輸局負責人表示,將追查消息泄露原因,稱保密是因為限牌太過敏感,總結其他已推“限”城市經驗,選擇“突然襲擊”方式更為保險。
“突襲”限牌令引發的爭議,背后隱藏著社會治理的大課題。現代治理體系好比一架精密而復雜的機器,運行得合法、順暢、高效并得到廣泛的社會認同,離不開政府主導、各方參與的系統治理。在利益分層日益細化、需求日益多元的復雜態勢下協調各方利益,需要拓寬公眾參與渠道、健全公眾參與機制,形成社會治理人人參與的局面,而不是“關門治理”。
杭州限牌辟謠后何以成真
多次辟謠后,杭州市突然在25日19時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從26日起開始限牌。大批市民一面在“限牌倒計時”期限內搶購車輛,一面質疑如此做法有損政府部門公信力。
無論從公共政策應遵循的程序還是實際效果看,質疑之聲都有道理。限牌政策屬于典型的公共政策,理應經過與市民充分討論的程序才可實施。即使出于治理城市交通的急迫需要,擔心漫長的、難以取得共識的討論會遲滯治堵進程,也理應讓市民享有知情權,將限牌作為可能的政策選項公之于眾。
或許是出于擔心市民們搶購車輛囤積車牌的考量,因此杭州市治堵辦在限牌之前諱莫如深。但事實上,不透明的決策過程比透明的決策過程更易引發市場騷動。限牌生效前新聞通稿的曝光和4S店的人山人海,既強化了“小道消息”的可信度,消解了政策發布應有的權威性,也將限牌演繹成了一次規模巨大的促銷活動。這表明,由政府部門單方全程主導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實施,不一定就能保證秩序的穩定。相反,可能會有意無意地生成尋租空間。
尤為令許多網友不解的是,在宣布限牌前不久,有關部門還一而再、再而三地辟謠,表示杭州不具備限牌條件。在現有的決策機制下,公共政策尚不習慣于與公眾溝通或還可以理解,希望決策效率高亦可理解,但何以要采取逆導向的方式誤導公眾?言之鑿鑿之時,即是政府信用擔保之時。辟謠時說“請別相信”,謠言成真后讓公眾“請別相信”的會是什么?
輕易抵押政府信用而不顧忌由此可能產生的副作用,如果不是決策部門之間缺乏協同,就是過于相信政府部門權力的力量,而不擔心信用問題。由此透射出來的,是管理社會而非服務社會的慣性思維。
如果公眾習慣了無所適從,社會就可能變得無所適從。這正是需要強調程序正義,強調政府保持公信力的原因所在。盡管杭州限牌之前,已有五個城市先行,但限牌措施畢竟屬于試行。作為強力的行政手段,限牌固然可能在一個階段內起到治堵作用,但長期來看,治理擁堵需要城市規劃的優化、區域職能的清晰等一系列城市治理的政策組合包升級才能實現。此外還需看到,杭州空降式限牌所產生的效應是有可能溢出的。假如其他城市準備實施類似政策,人們是否還能相信?
一個不夠縝密的決策過程,就可能反復削弱公信力,這是杭州空降式限牌最令人擔心之處。避免這種情況并不難,決策時別隱藏別誤導。透明,是政策推行最經濟的方式。(徐立凡)
辟謠式“限牌”讓追查泄密成反諷
與之前天津突然實施“雙限”法一樣,杭州的“限牌令”也屬于“突然襲擊法”。所不同的是,由于一份與當天發布會材料如出一撤的“新聞通稿”在限牌前夕瘋傳網絡,引起各方聞風而動,成了商家促銷的推手,并兩度掀起購車高潮。隨著車輛上入牌的井噴,以及“限牌令”的落地,一邊是政府對限牌的不斷辟謠,一邊是商家限牌的確切消息,謠言最后成了事實,辟謠反倒成為謠言,勾勒出一幅絕妙的諷刺圖。
辟謠式“限牌”已讓人無語,再對泄密進行調查,確實有點自扇耳光的味道。不過,有了天津等地的先列,可以說越是避謠越有可能成為真實。對政府行為進行反向理解,已經成為公眾的另類習慣,由此也不難看出政府公信流失到了何種程度。當然,這樣的看法源于對現狀的認識,拿政府公信為謠言背書的事舉不勝舉,那些信誓旦旦的承諾,往往最后都成為謊言。2007年5月30日,財政部突然宣布自即日起,將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由現行的1‰調整為3‰。而就在4天前,針對股市早有傳言相關部門才在正式場合進行了辟謠。幾乎可以說,公眾已經對公共管理部門這種為秘密而秘密,辟謠式政策出臺,已經有了天然的警覺和高度的免疫力。
任何信息都不可能空穴來風。由于政府公信不足,實施政策缺乏基本的程序正義,才有了謠言與反謠言,秘密與反秘密,保密與泄密之間的角力,并最終形成官意與民意的較量。其實,限牌與否并非問題的關鍵,程序上的有失公義才讓人無以接受。一項重大決策的出臺,本應遵循基本的程序要求,比如召開通氣會、意見會、聽證會等等,讓外界有機會發出自己的聲音,提出自己的見解,在可行性、必要性上建立更廣泛的共識。這些程序被忽略不說,關鍵還繼續運用辟謠式的老辦法,顯然已喪失了底線敬畏。在自身沒有操守的情況下,希望其他人講操守不免讓人啞然失笑。
其實,誰泄的密其實并不重要,這也不是公眾關注的焦點。在自己信譽無法獲得認同的情況下,任何調查啟動,對公眾來說都無關重要。這只能說明,當決策本身違背程序規范,那么其就很難獲得程序本身的保護,與其說泄密是出現了“內鬼”,不如說是那是對失信的一種懲罰。對于公眾來說,沒有什么比光明正大更有尊嚴感。
或許,相比于限牌令本身的出臺來說,“突然襲擊”所體現出來的治理懶政,才是最讓人無法接受之處。限之前怎么混亂怎么投機都無動于衷,而限之后又對于剛需的利益,沒有完全考慮。政府治理不應只講總量,不講結構,只講暫時不講長遠,只顧自己而不兼顧民利。若利益取向、程序運作和治理模式都出現了問題,這恐怕才是真正的公器之殤。(堂吉偉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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