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84歲的經濟學家茅于軾發布微博表示,他因年老,登機前被要求填寫一份“單子”,說明如果在飛機上出了意外航空公司不負責任。該微博發布之后,引發不少網友關注,截至發稿時,這則微博已被轉發2100余次。北京青年報記者隨后致電多家航空公司和機場客服部門發現,部分航空公司要求70歲以上老年乘客必須開具免責協議或者地方三級甲等以上醫院蓋章的健康證明,才能乘機。
相關法律專家對此表示,航空公司對乘客有告知義務,若已盡到了告知義務,簽不簽這張“免責單”其實沒有區別。若老人因不簽“免責單”而被拒載,可以要求航空公司出示相關法律條文對情況作出說明。
緣起
茅于軾:航空公司稱80歲以上乘客須填免責單
“我因年老,登機前要求填一張單子,說明如果在飛機上死了航空公司不負責任。言外之意是,如果我沒有填這張單子,航空公司會對我的死亡負責任。從來沒聽說過航空公司有這種責任。但大多數情況下登機時不要求填單子。到底這張單子起什么作用?這無非表明我國民航管理的混亂和不合邏輯。”
84歲的茅先生在18日發布了這條微博后,引發不少網友熱議,截至發稿時,此條微博已被轉發2100余次。昨天上午,北京青年報記者聯系上茅先生,據他介紹:“18日上午10點40分左右,我在昆明長水國際機場辦理業務,準備搭乘一家航空公司的航班返回北京。但是辦理登機牌之前,我被要求填寫一張單子,單子上的內容大致意思是如果在飛機上出了意外,航空公司沒有責任,我覺得這個毫無道理。”
茅先生表示,這張單子是航空公司工作人員主動給他的,并且告訴他:“公司規定了80歲以上乘客就要填單子。”茅老回憶:“以前我也遇到過這樣的事情,如果不填寫那張單子,就無法換登機牌,我并不清楚這樣的規定是由誰制定的。”據他說,這張單子填寫后由航空公司工作人員拿走了。
昨日,北青報記者致電茅先生所提到的這家航空公司客服,相關工作人員表示,航空公司對乘客沒有年齡限制。若老人身體健康,可直接辦理購票、檢票、登機等手續。若家人感覺有隱患,可向醫生開個健康證明再登機,老人登機前無需填寫任何“申請書”。
昆明長水國際機場客服人員則表示,不同航空公司對70歲以上乘客有不同要求。“各家航空公司要求不同,我們要依據公司的要求來定。若老人生病或身體狀況不好,機場安檢部門可能會拒絕老人登機。”
關注
70歲以上乘客須開健康證明
今年75周歲的李老先生,幾年前乘坐一家航空公司的班機從外地回北京時也有類似的遭遇。“登機前我也被要求簽署一張單子,但是當時我堅持拒絕,我覺得航空公司這樣做并不合理,記得那次我在機場折騰了好一會兒,最后才登上了飛機。”
而這種現象也出現在了北京。北青報記者在以乘客身份致電咨詢南苑機場時,相關客服人員表示,70歲以上老年乘客必須開具地方三級甲等以上醫院蓋章的健康證明,證明老人的心臟、心血管及血壓等是健康的,才能乘機。若老人無法出示健康證明,則必須在機場現場簽署“免責書”。
老年乘客簽了這個“免責書”后,“老人因自己身體狀況在乘機時出現任何問題,就與我們沒關系了。”但當北青報記者問詢能否由他人代領免責書時,機場客服人員表示一定要老人在換登機牌時簽,不能提前領取或由他人代取。
不過,這份協議書并非是機場免責,針對的還是航空公司。
據了解。南苑機場由中國聯合航空有限公司獨家運營,北青報記者致電該公司客服部得到以下答復:70歲以下乘客按一般旅客接待,70歲至80歲之間的老年乘客需成人陪同乘機,80歲以上老人除成人陪同外,還需簽署“免責協議書”。
該員工表示,“免責協議書”可能是由位于南苑機場的中聯航柜臺向乘客出示的,協議的甲方為中聯航。
調查
超過70歲的老人成了“特殊”乘客
北青報記者在搜索時發現,一些航空公司將“老年旅客”納入“特殊乘客”范圍,并在備注中標明:“我們要求特殊旅客購票時應提供相應證明并辦理特殊旅客運輸手續,如您未能遵守規定,我們有權拒絕運輸。”北青報記者隨后致電多家航空公司客服咨詢。
在春秋航空公司的官網上,北青報記者看到該公司對70歲以上乘客有如下規定:70歲(含)以上的老年旅客購票,需填制《特殊旅客運輸申請表》、提供180天內的有效乘機證明,或180天內醫療單位蓋章和醫生簽字的《體檢證明》。
該公司客服人員表示:“年紀已經超過70歲的乘客,必須攜帶半年內的乘機證明,包括機票和登機牌。若半年內沒有登記記錄,則必須攜帶國家正規醫院開具的健康證明,檢查項目包括心電圖、心率數值、血壓數值和呼吸道檢查。70歲及以上乘客必須提供至少一項才可購票。”但該客服同時表示,此項規定不知道是誰制定的,她們只負責告知旅客。
不過并非所有的航空公司都將老人列為“特殊乘客”。海南航空工作人員明確表示,“我們沒有《特殊旅客搭乘協議》,更不會強制性要求旅客必須填寫簽字,海航只對身體健康狀況不適應乘機的旅客有相關規定,對于年齡沒有限制。”
南方航空公司國內航線客服表示,南航沒有硬性規定乘客的年齡限制。若老人身體健康,即可按照一般乘客接收,若老人無人陪同,可向南航申請“老人迎送服務”。若老人需要在空中得到特殊照顧,需在航班起飛前72小時內,于始發地向南航申請。
分析
乘機人年齡沒有上限 “免責協議”未必合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因發生在民用航空器上或者在旅客上、下民用航空器過程中的事件,造成旅客人身傷亡的,承運人應當承擔責任,但是,旅客的人身傷亡完全是由于旅客本人的健康狀況造成的,承運人不承擔責任。
而民用航空局頒布的《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運輸規則》第三十四條規定,無成人陪伴兒童、病殘旅客、孕婦、盲人、聾人或犯人等特殊旅客,只有在符合承運人規定的條件下經承運人預先同意并在必要時做出安排后方予載運。但是該規定并未對乘機人年齡上限做出限制。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李顯冬教授表示,航空公司對乘客有告知義務。對于特殊乘客,如孕婦、老年人等乘客,自身條件不適宜乘坐航班的,航空公司須告知其航行的危險性。航空公司盡到了告知義務,就沒有過失,簽不簽這張“免責單”其實沒有區別。但若沒有履行告知義務,航空公司就要承擔相關責任。
李顯冬表示,若老人不簽“免責書”而被拒載,可以要求航空公司出示相關法律條文,證明此種文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若中國法律法規中沒有相關規定,那就屬于違法行為。
(記者 桂田田 通訊員 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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