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南方都市報報道 近日,中紀委辦公廳在答復全國人大代表關于公車治理的建議時,要求條件成熟的地區(qū)和部門,積極推行公務用車統(tǒng)一標識、GPS定位等制度。此外,在全國實行公務用車經費在財務上單獨列項和單車定額核算制度。
公車私用浪費驚人
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深圳市龍崗區(qū)南嶺村社區(qū)居委會主任張育彪向全國人大提交《關于治理“車輪上的腐敗”的建議》,針對老百姓反映較多的公車腐敗問題提出了“公車統(tǒng)一標識”“強化監(jiān)督”“加大懲戒力度”“推進公車改革”等具體建議。
近期,中紀委對上述建議進行了答復。答復中稱,中央從2011年4月起開展了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成立了中央紀委、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等14個單位參加的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全國已處理違規(guī)車輛19.96萬輛。
同時,中紀委也在答復中承認:由于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的很多方面還有待進一步規(guī)范和完善,公車私用等問題在一些地區(qū)和部門依然存在,其危害巨大:從經濟角度來說,公車私用浪費觸目驚心;從干部成長角度來說,公車私用滋生官僚主義和享樂主義;從社會角度來說,公車私用誘導不良的價值取向。
推行GPS定位制度
中紀委稱,下一步,將督促各地區(qū)各部門嚴格公務用車編制和配備標準,嚴格購置和運行經費預算管理,實行公務用車經費在財務上單獨列項和單車定額核算制度。加強公務用車集中管理,嚴格實施使用登記和公示、配備更新及使用情況統(tǒng)計報告等制度。
此外,中紀委稱,將探索公務用車統(tǒng)一標識制度,要求條件成熟的地區(qū)和部門積極推行公務用車統(tǒng)一標識、GPS定位等制度,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中紀委同時表示,將嚴肅查處違紀違規(guī)行為,加大懲戒力度,對頂風違紀等典型案件,嚴肅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并加大公開通報和曝光力度。
此外,中紀委將總結一些地方公務用車改革的做法和經驗,認真進行研究論證,制定出臺有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科學制定改革方案,完善相關配套措施,穩(wěn)步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進而從源頭上治理“車輪上的腐敗”。
>>現(xiàn)狀
裝GPS一輛車年省5000元
據統(tǒng)計,廣東、甘肅、湖南、四川等省份已建立了公務用車GPS定位制度。
廣州市從2011年起開始試點公車加裝GPS。據廣州市紀委公布的數據,按每年每車減少5000公里節(jié)省5000元計算,全市已安裝GPS的8491輛車每年節(jié)省費用約合計人民幣4200萬元。
此外,從2005年起,寧夏、湖北、江蘇、山東、云南、新疆等十多個省份已推行公務用車統(tǒng)一標識。不少省份對公務車標識的外觀、張貼位置等進行了統(tǒng)一規(guī)定,并要求所有公務用車定點保險、定點維修、定點加油。
多數省份規(guī)定把標識貼在公務車前后擋風玻璃上,標識多采用黃、紅、藍等顏色,較為醒目,除“公務車”字樣外,還多印有公務車單位名稱、舉報電話、廉政標語等。廣東省惠州市則直接把公務車相關信息及舉報電話“噴”在車上。
>>質疑
GPS投入和產出是否劃算
中山大學行政管理學系教授、政務學院副院長倪星說,近些年來,我國的公車改革主要有兩種模式。2004年以前主要采取的模式是:取消公車,改為貨幣補貼。這種方式的好處就是一勞永逸,但也帶來相關問題:
很多人質疑公車補貼變成個人待遇了,另外一方面很多地方的“車補”標準很高,導致老百姓的意見很大。
針對以上弊端,近幾年中國開始推行第二種新模式,即公車統(tǒng)一標識,加裝GPS模式。這種模式回避了“車補”帶來的問題,但是也存在一些缺陷。以廣州為例,近萬輛公務用車裝GPS設備的費用,加上設備維修等費用,這些費用累積在一起是一筆龐大的數字,因此要考慮是否造成“投入”與“產出”不成正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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