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買過房的人來說,公共維修基金并不陌生。它是按建設部相關規定,由開發商和購房人在買房時繳納的,用于住宅樓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基金。某些地方規定為購房款的2%。按住建部相關法律規定,公共維修基金的所有權歸購房人。
近日,央視《焦點訪談》披露,全國公共維修基金已超萬億元,但使用率極低。許多需要使用這筆錢維修建筑物共用部分的居民發現,“看起來很美”的公共維修基金卻很難提取出來。
迄今為止,這筆資金仍停留在“活期存款”或“短期存款”的銀行賬戶上。按照相應的通脹比例計算,它正在逐年縮水。
此外,在我國城市房屋進入到15年的維修高峰期后,將逐漸面臨維修資金“入不敷出”的巨大隱憂。
專家呼吁,我國應未雨綢繆,加快建設房屋維修資金保值增值的完善體系,以面對即將到來的資金使用潮。
我國公共維修基金達到上萬億元,然而,這部分資金幾乎都“沉睡”在當地銀行的“活期賬戶”中
新城市花園是天津市南開區的一個小區,幾千位居民中有很多老人和小孩。因9棟樓都是高層建筑,電梯是居民必不可少的出行工具。
最近一段時間,電梯總是出現問題。維修工人在檢查后證實,這部電梯的電纜已壞,小區其他15部電梯也出現嚴重磨損,需要更換很多零件。
居民找到小區物業維修,物業卻表示,這個維修他們無法負責。
按照國家規定,住宅公共維修基金專門用于小區公共設施的維修,歸全體業主共有,小區沒有成立業委會的,由物業暫時代管,原則上不能動用;成立業主委員會后,由業委會接管。
然而,新城市花園業委會主任郭紹麗也在為小區的大修問題犯愁。目前,公共維修基金賬面上有幾百萬元,來修理損毀的公共設施不成問題,然而這筆錢卻動不了。
郭紹麗說,公共維修基金的動用,第一個條件是必須繳齊才能使用,但小區的繳納比例數不夠,現在416戶居民有一半沒有繳納。
這樣的情況,在全國各地廣泛存在。而啟動公共維修基金,也需由全體業主的三分之二表決通過。
據媒體報道,業主不同意動用公共維修基金的原因,主要有三類。一是物業公司工作透明度不夠;二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心態;三是業主怕用完了基金難再集。
按照規定,公共維修基金用了70%就需重新集資,但大多數業主并不愿意掏錢,畢竟沒有機構監督這筆錢如何使用。這也是房屋公共維修基金長時間無法被正常使用的一個原因。
而現實中,也有人打起了這筆巨額資金的算盤。
2005年5月,北京斯博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財務經理韓啟才伙同老總王民杰,采取收款不入賬等手段,截留該公司代收的“置業家苑項目”業主繳納的公共維修基金、契稅、物業費等人民幣1000萬元,用于王民杰個人控制的公司。
2012年12月,韓啟才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此案也成為北京最大一起涉及業主公共維修基金被挪用的案件。
來自各地的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7月,北京繳存公共維修基金基金348.1億元,使用5.38億元,使用率1.55%;截至2012年10月,廣州市繳存約81億元、使用8000萬元,使用率0.99%;截至2012年1月,天津市繳存145.4億元,使用僅7753.5萬元,使用率0.53%。
浙江大學博士楊天保作過這樣的估計:我國目前有660個城市,即便按照每個城市10億元的平均房屋維修資金沉淀計算,總額超過6600億元,而北京、上海、廣州、南京、杭州等一線城市的房屋維修資金數量巨大,由此推斷,我國公共維修基金達到上萬億元。
然而,這部分資金幾乎都停留在當地銀行的“活期賬戶”中。即便是金融體系較為發達的廣州,這筆資金也僅僅是允許停留在3個月的銀行短期賬戶中。
廣西銀監局監管部門一位姓歐處長表示,銀行將此類資金停放在活期對公賬戶的核心原因在于:支付利息低,但可調動的額度很高,也就是高利用度的“睡眠資金”。
在許多國家,業主委員會負責管理公共維修基金,其前提是業主委員會民主表決產生。而這一過程也受到業主、政府等各方監督。
如今,中國的業主委員會機制很不完善,很多小區都沒有,其法律地位和責任也不明確。
有評論認為,歸根結底還是制度設計不合理——買房的時候,硬性要求必須交,一旦使用卻面臨各種各樣看不見的成本,比如必須有三分之二的業主同意、需要有業委會批準等條款。
另一方面,公共維修基金的交納比例也被視為一個問題。
在廣西為多家電梯提供維修服務的養護專業人士周杰說:“從長遠上看,1500萬元的房屋維修資金,甚至不夠抵入住15年后的日常電梯保養費。”
15年,恰恰是電梯房電梯的“生命大限”。這意味即便是業主都同意全額繳納房屋維修資金,進入第8年之后,原有資金也無法滿足電梯維修費用,更不用說配電房、地下車庫、游泳池等設施了。
新加坡國際大學客座教授鄭偉軍用“跑不贏‘通脹率,抵不了‘維修費’”來描述中國多個城市公共維修基金的尷尬。“對于普通業主而言,上萬億的資金都是停留在活期賬戶中,只能為銀行提供‘存貸比’服務,無法給出資方帶來相應的收益,無論如何都是不公平的。”
在美國,公共維修資金的管理采取市場化操作。業主繳納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由基金公司負責管理。如果房屋需要維修,就由物業公司報到基金公司,基金公司到市場上尋找維修公司進行維修。資金閑置期,在留足15%的資金后,可以借支的方式借給世界銀行等大銀行,銀行要付給基金公司利息。
在新加坡,如果業主無力交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按照物業管理公約的規定,業主的房子就不能進入市場交易,直到業主補齊這筆費用為止。
在日本,維修資金包含在房價中,由開發商全程負責房屋維修,房屋是終身保修。
北京市住建委曾公開表示,在保障資金安全的前提下,提取使用維修資金的手續可以再簡化。但由于沒有完備的相關法律保障,簡化程序并非一朝一夕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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