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霧重重:“鴻如案”利益鏈條隱現
浙江杭州波及上千人的“鴻如案”仍在發酵,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對這一民間集資案做出二審判決后,這起案件背后的關聯博弈卻遠未結束。
7月12日,數名接近杭州市公安局及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當地知情者向本報記者稱,“鴻如案”從案發到后期審判,多個環節存在幕后操縱嫌疑。
除此以外,在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仍在為這一案件進行善后收尾時,質疑其人為制造案件,并違反辦案程序的案件關聯方則還在通過多個渠道持續發聲。7月8日,“鴻如案”被告人家屬及投資者代表在北京召開新聞發布會,指責包括杭州市公安局在內的當地公檢法系統“相互配合,辦案造假。”
“我們后來才知道,這是(杭州市)公安局‘釣魚’似的辦案,整個案子就是他們一手炮制的,直到今天很多關鍵疑點,公安局和法院也都是避而不談。”“鴻如案”維權小組組長陶運喜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
事實上,這樣的質疑聲還不止于此。
“案子中幾千萬的資產不翼而飛,但沒有一個部門對杭州公檢法進行調查。”發布會上,投資者代表高珊說。而在此之前,投資者以及被告人家屬已將相關舉報材料遞交至中紀委、最高檢、最高法等相關部門。
但對于案件當事人屢屢發出的質疑,本報記者多次聯系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杭州市公安局政教部及經偵大隊,但截至發稿,所有部門皆未能對案件疑點進行正面回應。
集資金額存貓膩?
杭州市公檢法系統認定“鴻如案”的集資金額為1.45億元,而投資者自發統計的僅有8000多萬
作為杭州近年來涉及人員眾多的一起重大經濟案件,“鴻如案”諸多疑點尚未厘清時,杭州市公檢法系統與投資者自發統計的一組重要對比數據則左右著案件走向。
來自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書中指出,截至案發,云南鴻如公司此前借助普洱茶作為標的在杭州等地展開民間集資的金額為1.45億。但對于這一數據,數十名曾購買該公司普洱茶的投資者則向本報記者稱,自2007年云南鴻如進入杭州地區到案發時共計四年時間里,云南鴻如公司的集資金額總額僅為8000余萬。
“這些錢都是有據可查的,我們算了一下,把所有投資者的錢加起來也就是8000多萬,但公安局一口咬死說有1.45億,中間相差一點很正常,但不可能有5000多萬的差距。”陶運喜說。
2011年5月11日,杭州市公安局在毫無征兆的情況下對云南鴻如公司旗下各分公司進行了閃電般的查封,多名投資者透露,在杭州市公安局先后出動警力迅速封鎖各分公司辦公地點時,唯獨位于杭州市莫干山路的總部未曾在當日被查封,動亂之下,聞訊而來的投資者也紛紛聚集在云南鴻如總部打探情況,并自發整理公司文檔。
而在云南鴻如公司總部的辦公室內,投資者發現了數十份購買普洱茶的空白合同及公司公章,并隨后交予給了杭州市公安局辦案人員,但正是這些尚未簽訂的空白合同及財務用章,卻讓其后續難覓其蹤。
陶運喜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投資者之前購買茶葉時都是一對一的,合同上都有對應編號,但這些空白合同和公章交給公安局后,誰都可以隨便簽一個金額再蓋個公章濫竽充數,我們曾多次要求公安局出示此前查獲的空白合同,但他們一直不給。”但這一說法目前末獲得公檢法相關機構回應。
事實上,集資款項總數相差甚遠除投資者質疑存在“貓膩”外,多名被告人代理律師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則透露,杭州市公安局刻意拔高集資款有“邀功”之嫌。
“集資款公司的財務有統計,這個數據是可以核實的,但杭州市公安局故意提高集資金額,另一個目的就是為了對案件影響進行夸大,以獲得上級部門重視和認可。”一名代理律師說。
接近杭州市公安局經偵大隊的知情者向本報記者透露,在對云南鴻如公司進行查封后一個月,杭州市公安局就先后向浙江省公安廳及公安部遞交了有關案件的報告,“由于報告中夸大了案件標的的金額以及影響,這個案子在上層就得到了肯定,杭州當地公安局也就后顧無憂。”
“其實除了集資金額,總人數也不對,我們作為投資者最有發言權,我們后面統計了一下,參與投資的總人數根本就不是法院說的1168人,總共才700余人左右。”投資者代表李華對本報記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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