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景區南門買票上廬山,門票180元。沒走多遠,想要到三疊泉看瀑布,還得買64元的門票。石門澗山上山下都有售票點,票價50元。一座廬山,一路上山,一路買門票。
出現這一現象的原因在于,這座世界上唯一同時擁有“世界文化景觀”和“世界地質公園”榮譽稱號的世界級名山,并不是一家在管。
整個山體面積為282平方公里的廬山,曾經同時有六個機構或地方政府在管理。有利益處,“人人都在管”;出事時,“處處無人管”。多頭管理、職能交叉、權責模糊、政企不分、利益紛爭、門票價格節節上漲等問題不斷暴露出來。
不僅僅是廬山,景區管理的問題在全國范圍內大量出現,一些景區管理單位面對破壞景區旅游資源的行為束手無策;一些景區管理機構掣肘于當地居民的生活現實,景區保護工作流于形式。風景名勝區的保護也面臨著過度城市化、商業化與人工化的挑戰,作為保護地而設立的風景名勝區越來越像“旅游開發區”。
爭奪廬山
一山六治
2011年11月的一天,星子縣轄區內的廬山的一個景點發生火災,縣政府卻無動于衷。火勢越來越嚴重,最后,在廬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局的帶領下,大火被成功撲滅。事后,管理局的一位領導向星子縣政府拋下一句話,“我們灰頭土臉的,你們卻坐在辦公室喝茶看報紙!”
星子縣政府“隔岸觀火”事出有因。根據1996年江西省人大通過的《江西省廬山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下稱“《管理條例》”),防火護林的責任歸廬山管理局。
事實上,廬山管理局對山體外的管理根本無法指導和監督,廬山早已陷入“多頭管理”的困局。一直以來,廬山整個山體面積為282平方公里,分別歸屬管理局、廬山自然保護區、廬山墾殖場,以及九江市的星子縣、廬山區、九江縣管轄。“一山六治”是當地人對廬山管理的描述。
追根溯源,造成廬山多頭管理的窘境有歷史原因。
1984年,江西省政府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下發的《關于廬山風景名勝區管理體制等問題的批復》,成立了廬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局(下稱“廬山管理局”),委托九江市代為管理,并被賦予了廬山建設、發展規劃、旅游行業管理等諸多權限。然而,由于此前廬山景區的管理格局已經成型,作為江西省政府在廬山的一個派駐機構,廬山管理局只好在海拔800米處自設山門,只對山頂16%的區域進行管理和開發。
1996年通過的《管理條例》規定:“外圍景區即除廬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局所能管理的廬山山體外的景區由景區所在地縣、區人民政府負責管理,景區的保護、規劃和建設應當接受廬山管理局的指導和監督。”
實際上,廬山管理局對廬山山體外的管理根本無從進行,也沒有辦法監督。廬山山體、石鐘山景區、長江—鄱陽湖水上景區、龍宮洞景區等同屬廬山風景名勝區的景區,在保護、規劃和建設上,基本上處于各自為政的狀態。
2005年,九江市委市政府將墾殖場、茶料所、林料所、水電廠劃歸廬山管理局管理,并將山門由山上遷往山下,廬山管理局的管轄范圍擴大到100多平方公里,廬山也由“一山六治”變為“一山五治”。然而,多頭管理的矛盾并未就此解決。
歷史上,江西省也曾多次試圖打破廬山多頭管理的格局,整合管理資源,但都不了了之。早在廬山管理局成立之初,江西省政府就派專家到廬山調研,并提出了設立廬山市,想一舉解決多頭管理問題。此后的1996年、2000年、2010年,這樣的想法曾先后多次擺上議事日程,但最終都因為涉及到劃界、利益分配和精簡機構等難題而擱置。
在全國范圍內,幾個單位直接參與景區管理只是多頭管理的一種情況,還有因為管理單位和經營單位之間交叉任職、政企不分而導致多頭管理的例子,而且這種情況屢見不鮮。
在黃果樹景區,黃果樹旅游集團有限公司的董事長同時擔任景區黨工委副書記的職務,公司總經理同時擔任管委會副主任的職務;在黃山,黃山旅游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任黃山風景區管委會的黨委書記和副主任。
事實上,對于交叉任職,政企不分的情況,2006年國務院頒布的《風景名勝區條例》就已經規定,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不得從事以營利為目的的經營活動,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不得在風景名勝區內的企業兼職。
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博士后金曉哲告訴《中國經濟周刊》,這種交叉任職使得管委會和公司、管理和經營未能徹底分開,在景區管理和保護問題上,容易造成管委會積極性不足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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