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年末,48億神秘巨款的迷霧還未散去,中華少年兒童慈善救助基金會(以下簡稱“兒慈會”)再遭質疑,涉嫌違規將1800萬元善款轉給北京成龍慈善基金會(以下簡稱“成龍基金會”),且有可能是為了提取10%的行政管理費。
對于早前洗錢的質疑,盡管會計師事務所、開戶銀行、律師事務所在兒慈會舉行的說明會上聯合宣稱兒慈會不存在洗錢行為,48億元的數字屬會計報表編輯錯誤,但因公眾依然沒看到兒慈會原本承諾公開的核心證據銀行對賬單,質疑仍沒有隨著2012年的謝幕而結束。
對違規轉賬1800萬善款的質疑,兒慈會和成龍基金會分別在第一時間進行了回應。但網絡爆料人周筱赟說:“沒有證據只有結論,怎么能讓人信服?”
被轉移的1800萬善款
2012年圣誕節前,繼舉報兒慈會財務報表上高達48億元的神秘巨款,并質疑其洗錢之后,周筱赟再一次舉報:兒慈會在《2011年度工作報告》上宣稱“回家的希望救助項目”直接用于受助人1903萬,卻違規將其中1800萬元善款轉給成龍基金會,而實際直接用于受助人的捐款只有99萬。成龍基金會也改變這筆款項的用途,用于“貧困大病兒童救助”項目。
根據兒慈會《2011年度工作報告》的“重大公益項目收支明細表”顯示,“回家的希望救助項目”收入3118多萬元,支出總計1917萬,其中包括“直接用于受助人的款物”1903萬,“項目直接成本”13萬。
兒慈會官網善款明細支出公示顯示,2011年度,“回家的希望救助項目”直接救助31名兒童,總計99萬元。《2011年度工作報告》所稱的“直接用于受助人的款物”的1903萬元,有1800萬分兩次在10月31日(1200萬)和12月22日(600萬)匯給了成龍基金會,備注是“貧困重病患兒救助項目款”。《2011年度工作報告》“重大公益項目大額支付對象表”(該頁尾標注:基金會向某交易方支付金額占一個重大公益項目支出5%以上的,該交易方為該項目的大額支付對象)也顯示,“回家的希望救助項目”將1800萬打到了成龍基金會的賬上,用于貧困大病兒童項目救助,占年度公益總支出的32%。
另外,周筱赟在兒慈會網站查詢還發現,在2012年8月22日,兒慈會“回家的希望”項目又打了133.8萬元給成龍基金會,用于“貧困重病患兒救助項目款”,在2012年4月13日,“回家的希望救助”項目又匯給“展望兒童關愛中心”30萬,用于“孤獨癥患兒救助項目款”。
成龍基金會官網公布的《北京成龍慈善基金會接受捐贈及結余表》顯示,截至目前,兒慈會轉給成龍基金會的1933.8萬,在成龍基金會賬上一共支出了896萬。除了其中6筆公示了直接的受助人,其余支出都是以50萬或200萬的整數,流向諸如“九三學社內蒙古大病合作”、“海南保亭縣衛生局貧困兒童大病救治”、“長沙市團委貧困兒童大病救治”等“政府部門”,且沒有公布具體開支情況。
避重就輕的聲明
2012年12月24日,兒慈會在官網發表《關于2011年“回家的希望”救助項目募款使用的聲明》對公眾的質疑進行回應,稱2011年度“BAZAAR明星慈善夜”所募善款的用途是根據捐款人的意向,用于“回家的希望項目”和北京成龍慈善基金會的貧困重病患兒手術資金援助項目。募捐現場對捐款用途通過“2011BAZAAR明星慈善夜拍品名鑒”等形式向捐款人予以明示說明。
兒慈會的官網對“回家的希望救助項目”的介紹是:在2011年“第九屆BAZAAR明星慈善夜”的善款支持下,兒慈會設立了“回家的希望”救助項目。時尚芭莎網站公布,在2011年舉辦的“第九屆BAZAAR明星慈善夜”上,共募得善款3263萬元,并稱當晚募集的善款全部用于兒慈會的“回家的希望”項目和其與成龍基金會合作“貧困大病兒童救助”項目。
明星慈善夜的主辦單位《時尚芭莎》雜志社市場部的相關工作人員對時代周報記者表示,北京成龍慈善基金會不是公募基金會,他們需要先把所有的善款給到一個公募基金,公募基金可以把善款用于好幾個項目,成龍基金會只不過是一個項目,它運用到另一個項目而已。
記者查詢還發現,2009年舉辦的“第七屆BAZAAR明星慈善夜”上,募得的善款3100萬元流向的是成龍基金會。這位工作人員說:“2009年,我們也是先給到一個公募基金的。”
對于為何有1900多萬從兒慈會撥款至成龍基金會,成龍基金會在其官網發布回應:“由于本會管理成本完全由成龍會長一人支付,相當于零成本為其他捐款人提供服務,因此,相關捐款機構特別書面指定兒慈會將1900多萬撥給本會的‘貧困兒童大病救治’項目。本會也向相關捐款機構承諾過,善款絕不轉給其他慈善基金會,也不向兒慈會支付管理費,‘救活一個是一個,不以受益者人頭眾多為操作目的’”。
成龍基金會還解釋:“為了不耽誤GDP最低各省的病童申請救治款、保證從各省的大醫院收集醫療發票原件以方便任何相關捐款人查閱,本會從2010年就開始篩選了若干‘無須人員成本、熱心慈善活動的地方政協和共青團組織’作為接受申請、給住院病童送營養品、整理救治檔案的志愿者性質的合作伙伴。”
雖然兒慈會和成龍基金會的回應迅速,但在周筱赟看來,兒慈會、成龍基金會的聲明,“完全是避重就輕”。周筱赟質疑:“只有結論沒有證據。為什么收集醫療發票就需要政府部門的人作為合作伙伴呢?成龍基金會本來宣稱是民間公益組織,搞了半天,還是把公眾的善款給了地方政府來做慈善。”
成龍基金會秘書長黨群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是兒慈會的表格做得太粗糙。2011年BAZAAR明星慈善夜所有善款當時都有媒體報道,是用于兒慈會的解救被拐賣兒童的救助項目和北京成龍慈善基金會的‘貧困大病兒童救助’項目。可是這筆錢進賬之后兒慈會卻只寫了一個用途,所以是他們表格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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