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網每月1008元一個月的收入,該如何在北京生活?這是華銳風電的部分員工即將面臨的問題。
2012年11月15日,華銳風電發出了《關于部分崗位員工停工放假的通知》。《通知》稱,首輪放假自11月19日開始,至公司恢復正常生產,正式通知復工之日為止。
在放假期間,第一個也支付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工資,第二個月華銳風電將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也就是每月1008元支付基本生活費。
據21世紀網了解,此次被放假的員工約350人,來自不同的地區和不同的部門。
1008元的生活費
華銳風電的《通知》顯示,公司受整體經濟形勢低迷和產業政策緊縮的不利影響,生產經營面臨調整,眾多崗位開工不足或已停產,大量員工已無工作任務安排,經集團總裁辦公會提議,職工代表會討論通過,并經公司董事會批準,集團公司對開工不足或已停產的相關崗位人員執行停工放假決定。
據了解,首輪停工放假自2012年11月19日開始,至公司恢復正常生產,正式通知復工之日止。
根據華銳風電的安排,自停工放假之日起,在第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停工放假30日內),集團公司按照員工提供正常勞動情況,支付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工資;從第二個工資支付周期開始(停工放假30日以后)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基本生活費。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員工表示:“這不就是變相裁員嘛,主動離職不就沒錢了嘛(解雇補償)”。
據悉,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為1260元,其80%的生活費則僅為1008元。而在放假期間,除了基本生活費之外,其他任何獎金、津貼、補貼和福利款項均停止發放。
據了解,華銳風電此次被放假的員工包括北京總部、鹽城基地、包頭基地、白城基地和酒泉基地。
上述員工表示,領導覺得你這個崗位不重要,那就休假吧。
根據《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非因勞動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單位停工、停業的,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提供正常勞動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據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用人單位沒有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勞動者基本生活費。
確實,華銳風電所支付的基本生活化是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不過,有律師向21世紀網表示,“停工放假”也是企業逃避支付解聘所需三個月賠償的一種辦法。
每月1008元的生活費,在目前的環境下大概只能夠糊口。據了解,一些被放假的員工已經開始尋找新的工作機會。“等找到工作,再辦離職手續吧。”上述員工道出了被放假員工的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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