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空調墜樓摔傷
男子向業主索賠遭拒
核心提示
家住鞏義市山區的李峰,在為業主王某家維修空調時不慎墜樓摔傷,造成全身多處骨折,先后花費了3萬余元醫藥費。為了討要損失,李峰的家人先后多次找到王某協商,均遭拒絕。李峰為此將王某起訴到法院,要求對方賠償其醫藥費、誤工費等4萬余元。近段時間,本報接到多起因在業主家干活受傷無人賠償的投訴。那么,上門服務受傷到底由誰來承擔責任呢?
事件
在客戶家修空調時他從四樓墜下
受傷后,他花光了家中的積蓄
10月2日,當別人在休假的時候,28歲的李峰卻在忙碌。
李峰是一名空調維修工,雖然沒有執業資格證,卻在老鄉開的維修店里已經干了近三年。國慶節本該放假休息,可是因許多客戶都想趁放假期間修空調,小店只能照常營業,生意異常火爆。
當天下午4時,剛在客戶家修完空調返回店里的李峰,未來得及喝口水,家住鞏義市康店鎮某小區的王某又打來電話,稱自家的空調不制冷,想找人過去看看。由于當時店里其他人都在忙,他決定一個人先過去看看。
50歲的王某家住在四樓。李峰上去查看了空調以后才知道,王某以前住的地方要拆遷,王某于幾天前臨時租住在這里。搬家時,找人把以前的空調拆移到此處,開機調試時,發現空調不能制冷了。
“當時我們雙方談好價格,把空調修好付200元錢,沒想到他修完后從窗外往里爬的時候,手沒抓穩繩子掉了下去。”王某在講述當天的情形時,也很無奈。
據李峰講,在發現空調不制冷的原因后,他立即打電話給店老板,因為老板要求高空作業不能一個人。老板趕到后,讓他把繩子系到腰上,然后在窗內拉著他,并指導他在外面進行維修。一個小時后,空調修好,他拽著繩子往窗內爬,突然,手一打滑,身體失衡,在窗外來回搖蕩起來。
“如果他腰里的安全帶系緊的話,人是不會掉下去的,可悲劇總是發生在巧合上,小李腰間的安全帶沒有系緊,身體在外面搖蕩了幾下,安全帶就脫落了。小李當時就從四樓上摔了下去,兩條腿都摔斷了。”王某說,他當時嚇傻了,慌慌張張跑到樓下,打120把小李送到了醫院。
李峰家在農村,四年前結婚,有個兩歲多的孩子。正當他和妻子幻想著今后的幸福日子時,噩運降臨了。
李峰住院后,先是在鎮醫院花費5000元醫藥費,轉到市醫院后,又花了近3萬元,家中微薄的積蓄瞬間花光,還借了1萬多元的外債。醫生說,后期治療還需要1萬多元的費用,可家里再也拿不出來了。為了繼續療傷,他的家人隔三差五跑到王某家要錢,他們認為,人是在王家干活時摔傷的,王家應當賠償損失。
“這件事我也很委屈,小李干活從樓上摔下來,是他自己不小心造成的。”王某說,小李受傷后,出于同情,他曾多次帶著禮品到醫院探望過,并送去了500元錢。“這是出于人道主義,并不是該賠償的。”
11月6日,一直要不到賠償的李峰,向鞏義市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王某賠償4萬余元損失。法院在調查中發現,李峰所在的維修部是私人小店,其本人也沒有空調維修執業資格證。
杜甫律師事務所律師楊天偉認為,李峰沒執業資格證,屬違規操作,應該負主要責任。李峰的老板與其有雇傭關系,也應承擔連帶責任。業主王某在請李峰維修空調時,沒有進行資質核查,有“選任過錯”,要承擔一小部分責任。
調查
“就業準入”早有詳盡規定
監管難度大,無證上崗成普遍現象
11月9日上午10時,在鄭州市華山路一家汽修廠內,幾名正在給顧客修車的小伙子忙得額頭冒汗。一名姓杜的小伙子說,他是駐馬店人,兩個月前經熟人介紹來到這里,先是跟師傅打下手,現在一些小毛病的維修已經能獨立操作了。問及是否有汽修資格證,小杜搖了搖頭,說他們店里有13名維修工,只有4個人有證,他們與老板之間沒簽過勞動合同。
在淮河路一家空調維修店,記者謊稱想給弟弟找份工作。店老板楊某說,該店正缺人手,不需要從業資格證,只是前期當學徒工資要低一些。
11時20分,在經五路一家美發店內,理發師小孔說,他是蘭考人,以前在老家跟人學過理發,到鄭州找工作時,這家店的老板聘他做了理發師,沒簽合同。“我沒有美發資格證,也從來沒聽說過,老板也沒要求我們考證。”
“修電動車要啥資格證?只要手藝好,來修的人就多!”陳大爺在興華街開了個電動車修理店,修電動車已有七八年,他說自己修車是慢慢摸索出來的技術,沒經過專業培訓,也從不知道要考資格證。
據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業技能鑒定中心負責人李捷介紹,早在2003年,鄭州市人民政府就頒布實施了第117號令,對“就業準入”作了詳盡的規定,要求從事技術工種的勞動者,上崗前應當經過相應的職業培訓,取得職業資格證后方能上崗。該政府令中明確規定了車工、銑工、焊工、保健按摩師、美容師等80個工種要持證上崗。隨著社會的發展,目前需要持證上崗的工種已增至200余個。
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業技能開發處的工作人員說,目前,鄭州市每年到該處參加培訓考取職業資格證的有6萬余人,而新增從業者卻有幾十萬人。由于勞動監察部門監管難度大,致使目前無證上崗成了普遍現象,其中最突出的就是服務和維修行業。
據了解,為了讓下崗工、進城務工的農民工找到合適的崗位,近幾年勞動部門、工會困難幫扶中心等單位,每年都要舉辦多期免費技能培訓班,培訓結束后還要幫助學習者考取職業資格證,甚至推薦崗位。
說法
上門服務受傷,
損失誰來承擔?
張艷來自周口,經熟人介紹,到鄭州市汝河小區劉女士家做保姆。10月21日,她在劉家拖地時,不慎滑倒摔傷,右臂骨折。她認為自己是在業主家干活時摔傷,業主應支付醫藥費,但劉女士認為,出于人道主義,她可以拿出一小部分錢作為補償,拒絕承擔所有醫藥費。
在鄭州市中心醫院骨科病房里,正在療傷的小劉是名裝修工。一周前,他在給業主做吊頂時,不慎從架子上摔下來,左踝骨骨折。因老板和業主都不愿出錢,他只好打電話向老家的父親求助。
記者在調看本報的熱線平臺時發現,今年以來,共有23起類似的投訴。有維修工、裝修工、電工、送水工和保姆等,他們大多是在客戶家干活時,因各種原因導致受傷,卻索賠無門。
河南國基律師事務所的凌興高律師認為,業主在請人到家中維修、裝修或做家政服務時,最好請正規有合法資質的公司,如果明知道對方沒有合法資質,仍請對方到家中服務,出了事故,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我們請維修工到家里修空調,根本沒辦法核查對方是否有資質證,即使要求出示,對方說忘帶了,你總不能跟著他回去拿吧。”對于律師的這種說法,業主王某并不認同。他認為,街上開的維修店,工商部門和勞動安監部門在頒發營業執照和上崗證時,應該把關審查,不能推給消費者。
凌興高說,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同時,《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可由公司或者由個人向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可以要求雇主給予賠償。賠償的項目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合理的費用。
提醒
受雇于私人,
也應事先簽訂合同
讀者劉勇強是一名電工,受雇于鄭州一私人裝修隊。今年9月13日,他在業主家安裝線路時,不慎從梯子上摔下來,腰椎骨折。為了療傷,他先后花費了5萬余元。工頭在支付了1萬元的醫藥費之后,便不再付錢。
而另一名姓姜的工人,也是在給業主家裝修時摔傷。由于該公司屬于在市工商部門注冊的正規企業,為員工辦有工傷保險。姜某受傷后,直接享受到了工傷待遇,不僅醫藥費不用發愁,單位還正常給發工資。
據鄭州市人社局工傷保險處處長馬三套介紹,家電安裝工、裝修工和家政服務員等在工作中受傷,首先要看他(她)所在的公司是不是在工商部門注冊的正規公司。如果與正規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工作中受傷后,可直接拿著相關手續,到所在轄區的工傷管理部門申請工傷鑒定。如果沒有合同,可拿著能證明與公司有勞動關系的證明(如工資條、工裝、計工單和工友證言等),去申請辦理。
“對于那些受雇于私人的打工者,受傷后是不能享受工傷保險的,只能通過法律訴訟來維護自己的權利。”馬處長說,目前市場上從事家政服務、裝修、維修的人員,因大多受雇于私人和個體戶,沒有勞動合同,也沒辦理任何保險,未經過專業培訓,沒有取得上崗證和資格證就直接從業,容易發生安全事故。出事后,很難得到相應的賠償。
馬處長提醒打工者,為了自身的安全,一定要到正規企業打工。如果受雇私人,應先與對方簽訂合同,明確雙方的責權利,以免出事后,索賠無門。
鄭州市家政協會的工作人員說,為了規范家政市場,該協會要求所有正規家政公司,要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以免家政服務人員在工作期間發生意外時,沒有保障。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