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1日,湖南省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以歐建為首的重大黑惡勢力團伙案共71名被告人進行了一審宣判:主犯歐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尋釁滋事罪等10宗罪名,以數罪并罰,判處其有期徒刑20年,并處罰金632萬元,沒收個人財產705萬元;被告人賓建大犯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其中,劉洪華、王勇、劉尚陽緩期二年執行。被告人林杉、曾德云等66人均以犯販賣毒品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持有槍支罪、非法拘禁罪等被分別判處無期徒刑、15年至6個月不等有期徒刑、管制以及剝奪政治權利、沒收個人財產、罰金等刑罰。
歐建系湖南龐龍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長、宜華企業(集團)投資公司副總經理,身披湘潭市第十三屆人大代表等多重合法“光亮外衣”,卻長期為非作歹、稱霸一方20多年,被人民群眾稱之為“超級大黑幫”。歐建及其犯罪團伙的服法,人民群眾拍手稱快。該犯罪組織被打掉后,湘潭市城區8類刑事犯罪發案率同比大幅下降,2011年至2012年上半年全省社會管理綜合治理民意調查,湘潭排名進入全省第五。
非法斂財 從賭博電游室開始
今年44歲的歐建,出生在一個干部家庭,生性霸道兇狠,其家庭關系為他日后走上黑社會道路提供了重要的人脈資源。1989年,22歲的歐建無需像其他同齡人一樣為找工作發愁,但他對工作不屑一顧,而對搞賭博電游室賺錢產生了極大興趣。1989年下半年至1991年下半年,歐建投資8000元,在湘潭市雨湖區解放北路和韶山西路相交路口的西北角開設無名電游室。電游室提供第一代“瑪麗”賭博電游機等供他人賭博,賭博電游機的數量最初為4臺,后增至10臺。這期間,歐建非法獲利48萬余元。
初次嘗到甜頭之后,歐建一發不可收拾。1991年至1997年間,他分別在雨湖區中山路市工人文化宮“天宮電游室”和紅月亮電影院一樓的賭博電游室提供賭博機供他人賭博,共盈利90余萬元。
有了一定的財富原始積累之后,貪婪的歐建不再局限于小小的電游市場,而是將魔爪伸向了渣土挖運市場。2008年,歐建實際掌控龐龍渣土公司后,通過采用暴力或以長期有組織地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所形成的威懾力,逐步搶占市場,排擠對手。在岳塘中心城區強攬工程,強行施工,驅逐對手,并禁止雨湖區、湘潭縣的渣土公司到岳塘中心城區承接業務。至2009年底,歐建及其公司通過暴力與威脅手段,基本壟斷了岳塘中心城區渣土挖運市場,非法獲利4472.08萬元。
“干股”“了難股” 想開賭場先過“歐建關”
自1989年歐建開設第一家電游賭場開始,歐建先后對湘潭市部分城區的賭博電游、地下賭場形成重大影響或非法控制。歐建一方面網羅了一批有暴力犯罪前科的社會青年,同時通過賄賂等手段腐蝕拉攏政府職能部門個別執法人員為其提供庇護。不僅獲取了巨大的經濟利益,而且確立了其在此非法行業中的重要地位和影響。2002年左右,在市主要城區開設賭博電游室、地下賭場的經營者開始主動向歐建上交10%的利潤作為“安全股”、“了難股”,尋求歐建的非法保護。而未向歐建上交所謂“安全股”、“了難股”的從業者,則被歐建或舉報查處、或排擠打壓,最終被逐出市場。
1999年年底,柳宏軍等人開設的“康樂電游室”、“銀都電游室”與歐建等人開設的“云智電游室”、“湘亞電游室”一起合伙經營,歐建負責協調公安等執法部門的關系。合伙期間,歐建每天在每家電游室抽取1500元的“了難費”,加上分紅,總計非法獲利16萬余元。2000年12月底,歐建在雨湖區民主西路湘泉茶酒樓內開設賭場。賭場以打“升級”、“扳砣子”、打麻將等方式賭博,按打“升級”800元一桌,打麻將100元至1000元每桌,“扳砣子”1000元至2000元每場的方式抽取“水資”。賭場雇請朱鳳玲、譚球香管賬、收發籌碼、抽取“水資”。2001年5月份,歐建安排夏建洪及鄧建輝拉賭客并給夏、鄧二人各30%的股份。2002年3月份左右,因湘泉茶酒樓場地狹小,賭客不斷增加,歐建將賭客帶至湘潭市華星賓館八樓繼續賭博。湘泉茶酒樓經營期間,賭場共非法獲利150萬余元,歐建非法獲利50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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