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赤裸裸的腐敗,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對于權力階層頻頻私分保障房,9月4日,著名社會學家,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社會學研究所所長周孝正語帶憤慨地說。在他看來,住房商品化克服了福利分房帶來的腐敗,但現在似乎又要重回舊路。
在分配制度未發生根本性改變的局面下,保障房權力尋租事件在各地上演。
公權追求私利
世界歷史上最大規模的保障性住房建設于2011年啟動。核心是我國將在未來5年內興建3600萬套保障房,到2015年前,讓2.18億個城市家庭中的近五分之一,住上有政府補貼的住房。
面對龐大的保障房建設任務,許多省市開始允許企事業單位建設保障房,解決本單位職工的住房困難。正如太原保障房建設那樣,許多國企“紛紛搭上中國保障房新政的‘順風車’,努力抓住分享集體蛋糕的最后機會”,企業建房正在淪為“福利分房”。
2011年,中央給山西省下達了開工41萬套保障房的計劃。太原市作為省會城市,2011年的任務是開工新建4.1萬套保障房。這是太原市過去一年商品住房銷售面積的2倍。
為完成保障房開工率的硬任務,2011年4月下旬,山西省就保障性住房建設的土地政策作出重大調整:允許各企事業單位利用存量土地建設保障性住房。
于是,在太原市保障房開工列表里,出現的是太鋼、晉機集團、太原影機廠、太原醬菜廠、太原礦棉廠等國企集資建房的項目,它們占2011年太原保障房開工量的60%以上。有企業甚至不惜將廠房拆掉,蓋數百平米一套的“職工宿舍”。7月底,太原市又確定了16個保障房建設項目。赫然在列的是太鐵、太化、太藥、晉東國有資產管理處、市稅務局印刷廠、地勘院西院等,幾乎全部是集資建房項目。
廣東省住房和城市建設廳2011年6月下旬公示了《2011年廣州市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項目統計表》,數據顯示,廣州地鐵公司、廣州建筑集團、廣州市政公司、番禺海關等8家廣州企事業單位計劃利用自有土地建設13395套保障房,占廣州2011年全年保障房建設任務總量的15.7%
中國社會科學院工業經濟研究所研究員曹建海告訴本報記者,他是贊同企業集資建房的。前提是企業參與市場化拿地競爭,土地價格不低于市場平均交易價格。建成后的房屋以成本價銷售給符合保障房購買條件的員工。同時,這部分自建房應列在保障房計劃之外。但現實通常是公權單位和地方政府進行交易,對公眾權利粗暴掠奪。例如,清華大學自建房淪為變相的權力與資源的分配。
堵住權力的漏洞
隨著保障房的大規模建設,分配問題越來越多的暴露出來。不僅僅是淪為福利房的企業建房行為。
近日,河南省項城市公示的經濟適用房名單遭到質疑。該名單顯示,有42名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被獲準申購經適房。此外,申購人名單中,許多是在財政局、國土局、城建局、公安局、工商局等政府機構任職。
近年來,與經適房有關的丑聞屢見不鮮。武漢市搖中6連號,湖北老河口市搖中14連號,隨洲市搖出10連號……最終被證明都是公權者幕后操縱的結果。深圳市經濟適用房桃源村三期業主不乏駕駛寶馬、奔馳、奧迪等名車者,陜西省榆林市經濟適用房金陽小區停滿各種名車、高檔車,致使道路不通,鄭州市直機關以經濟房名義“團購”126套豪宅……
“對于種種亂象應該一查到底,永久取消這些人的申購資格,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曹建海說。他建議,不管是公務員抑或是國有企業員工,若申請保障房,都應該進行統一資格審查,進入社會輪候。
以政府計劃手段為住房分配主要方式存在缺陷,而通過市場手段來分配也同樣存在問題。曹建海認為,保障房制度是不可能取消的,但唯有加強監督,才能使其高效。公務員分房,機關自建房必須納入公眾監督。信息公開化才能實現公平。
國家行政學院決策咨詢部研究員王小廣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核心問題在于保障房究竟有沒有獲利性。如果收益全部歸政府所有,可堵住獲利漏洞。他還建議,保障房應該建得小一點,不那么舒服,如中國香港和新加坡的保障房都是救濟性的房子。這樣特權階層才不會逐利保障房。王小廣和經濟學家茅于軾的觀點相似,但早年茅于軾的觀點遭遇普通民眾的激烈質疑。
周孝正指出,懲治腐敗,必須實行科學、民主決策,建立健全決策、執行、監督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運行機制,確保權力正確行使,在保障房領域也不例外。(記者 荊寶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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