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電力局副局長宋超告訴《瞭望東方周刊》:因為責任不清,目前四川省的水電站在建設階段都存在嚴重的“脫管”問題。近十年來新修的約4000座水電站,相當部分沒有驗收---沒有人組織去驗收
“從去年9月到現在,一直沒下過雨。這在我的記憶中是最干旱的一年。”站在半山腰的引水渠旁邊,敖德福指著干涸的岔河對《瞭望東方周刊》說。
往年到了5月底,水已經漲起來了,但今年,這條河干得又瘦又小,幾乎看不出在流動。
不遠處的大山頂上,烈日烘烤下的灌木叢冒著白煙在燃燒。岔河再往下游就叫老碾河,在四川省涼山彝族自治州德昌縣境內匯入安寧河,安寧河又流入雅礱江,最后在攀枝花境內匯入金沙江。
敖德福是倉田水電站的副總經理,也是附近倉田鄉紙房村土生土長的農民。1989年,紙房村“投工投勞”建了這個小水電,只有兩臺400千瓦的機組,汛期滿負荷發電功率最多800千瓦。歷經多次轉賣,艱難運營至今。
在周邊470多平方公里的大山里,有數不清的小水電站,但是只有倉田水電站這一家為各種犄角旮旯的村戶供電,承擔著倉田、三地、六華3個鄉1.2萬多人的用電保障,也解決了十多個村民的就業。
雖然水電資源豐富,方圓幾百公里之內的金沙江干流及支流上有數千個大小水電站,可是這里依然缺電。那大量的水電站是建來做什么的呢?
“雙重電價”和“倒電站”
“我們從電網上買電下來,是5毛多錢一度,但是賣回給電網,以前是9分,去年漲到1角,今年談的還沒落實的是1角8分。”倉田水電站現在的老板陳杰,認為自己是在做“公益事業”。
“水電站的電是不能自己隨意賣的,只能賣給電網一家,只有像這種邊遠農村,建電網沒有任何利潤可圖、甚至還倒貼的情況下,才允許你賣。變電站、輸電線路也要你自己建。”陳杰說,“但實際上,現在這個水電站的生產能力不夠,單憑自己無法滿足3個鄉的需要,所以,不僅是枯水期,包括豐水期的每天峰段,我們都要從電網上買電下來,然后再供出去。”
只是,買電的平均電價是5毛多,賣出去給3個鄉,只有4毛多,有的村子因為歷史上的合約原因,還只有幾分錢。
另一方面,當水電站能有多余的電,卻只能以平均1毛多的價格賣回給電網。事實上,倉田水電站能盈余的電量也有限,最后造成了虧損。
在岔江河段,陳杰的公司擁有3家水電站,另外兩座電站裝機容量分別是1.2萬和5000千瓦,也都是徑流式電站。在這個行業里,他并不算“大老板”,所占的份額不足岔江流域的十分之一。
“其實這些小水電的盈利狀況都不是太好。其他水電站沒有給農村供電的責任,純粹賣給電網,負擔輕很多,但是賣出去的電價也太低,現在大家實際上都在等著調價。”陳杰說,然后,就有不少老板,靠“倒電站”來賺錢。
這種情形下的“水電開發”開始走向一種靠工程本身賺錢的模式。
“倒電站”的具體做法,就是將一個水電站的裝機容量不合實際地提高,比如說本來批準的是1萬千瓦的,他多裝機組,把他改成2萬千瓦,實際上生產能力達不到那么高,卻能夠在轉手倒賣的時候要到更高價格。在過去幾年里,有許多來自浙江、福建的老板來這里干這事,并沒有受到很好的監管約束。
但是,現在這門生意也不好做了,因為沒有“點”了。水電站需要建在水流有落差的地方,河流的落差勢能俗稱“水頭”,現在已經沒有多少“水頭”剩余了。
“整個涼山州,大概只有木里縣還沒怎么開發。”陳杰說。
“脫管”之下的境況
原長江水資源保護局局長翁立達對《瞭望東方周刊》說,就發展的無序性上講,遍布長江流域各支流的中小型水電站充滿隱患。
翁立達說,原本,發展小水電對于農村水利是有利的,特別是對于一些沒有入國家電網的邊遠山區地帶。國家還專門給了水利部一筆錢用于支持小水電建設。但現狀是,越來越多的小水電不再是“水利工程”,也無關農村用電,發電賣錢是最主要的目的,經濟利益壓倒了一切,審批權下放到了市縣,什么人都可以參與分羹。
“我們2007年的時候就搞過一個調查,在漢江流域,2005到2006年的時候就有900多個小水電,去年8月我去神農架,數了數有100多個。有幾條河全部干掉了。”
“四川是水電大省,四川省的小水電面臨的管理問題也最多。”翁立達說。
四川省地方電力局副局長宋超告訴本刊記者:因為責任不清,目前四川省的水電站在建設階段都存在嚴重的“脫管”問題。近十年來新修的約4000座水電站,相當部分沒有驗收---沒有人組織去驗收。于是有不少水電站,就一直“試運行”發電。
由于監管缺失,事故和風險就更難控制,尤其是到了每年的汛期,大大小小的事故不斷。
2011年6月17日,四川省涼山彝族自治州甘洛縣發生特大洪災,造成涼紅水電站正在施工的二號引水隧道取水口擋墻被毀,當時正在隧道里作業的13名工人被困洞內,最后僅1人生還。在媒體公開報道中,未見事故認定的問責。
按照四川省水利廳一位官員對本刊記者的解釋:“這就是工程的防洪沒有做好,如果防洪做到位了,不會死那么多的人。”
最后,事故的責任全在“自然災害”。
2006年8月21日發生于宜賓市屏山縣雙龍水電站的重大事故也是一個典型案例。在蓄水試車過程中,水電站的壓力前池擋墻突然垮塌,1000余立方米積水瞬間潰出,沖毀下方的施工用房,造成8人死亡、6人受傷。
根據事故通報,這是一個“半拉子工程”,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建設及施工單位違反水利水電工程有關的施工規范,壓力前池側墻基礎未清理到弱風化層,也未采取相應的工程措施,前池外側墻斷面結構不穩定,建設單位違反水利水電驗收規程擅自引水測試水輪機,造成壓力前池擋墻突然垮塌。另外,該電站項目還存在未經有關主管部門審查初步設計擅自開工、無正規施工單位、無監理單位等嚴重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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